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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花箱塑木地板,垃圾桶果皮箱公园椅,铝合金围栏垃圾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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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订量:1平方米

更新时间: 2025-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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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

本页信息为 西安志诚塑木园林设施有限公司 为您提供 花箱塑木地板,垃圾桶果皮箱公园椅,铝合金围栏垃圾房

产品参数
  • 西安
  • 木塑
  • 多种
  • 薄膜+托
  • 15-20年
  • 物流专车
  • 防水防潮
  • 安装指导
产品优势
  • 公司主要产品有:塑木型材、木塑地板、塑木栈道地板、公园椅、园林座椅、户外休闲椅、铸铝桌椅遮阳伞、围树椅、分类垃圾桶、四色塑料垃圾桶、灭烟柱、烟蒂柱、保洁员工具箱、环卫工工具箱座椅、铝合金花箱、铝塑花箱、道路隔离护栏花箱组合、塑木廊架、木塑凉亭、栏杆、护栏、pvc楼梯扶手、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等。
  • 我们一直坚持以环保为己任,市场为导向,质量为中心,科技为基础;专注、专心、专业从事塑木行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全套引进自动化、高产能的生产设备及工艺,具有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与生产能力,在生产工艺、设计、管理等各个环节具有高水平、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生产工艺不断创新,旨在为国内用户提供价廉、性能卓越的新型户外环保材料。公司历时三年时间成功研发志诚共挤塑木,产品投放市场后,在业界外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产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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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投放亭的社区布局规划

  按照《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投放亭服务半径不超过70米,居住区按每300户设置1处。布局需避开主导风向上风口,距住宅窗户不少于15米。人流量大的区域应设置分流通道,宽度不小于1.2米。新建小区要求同步规划垃圾房与投放亭的联动系统,实现"亭收集-房转运"无缝衔接。广州某社区实践显示,将投放亭与快递柜、便民座椅组合设置,可使居民使用率提升35%,违规投放减少62%。

  本发明涉及一种厨余垃圾处理方法,属于废弃资源回收利用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的厨余垃圾大多混入生活垃圾中被丢弃或填埋。厨余垃圾含有的有机质,含水量高有机质易腐败,腐败的厨余垃圾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处理厨余垃圾方式有填埋法、堆肥法、焚烧法、发酵饲料法、沼气发酵法。这些方法都不同程度地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从经济角度看这些方法所产生的经济效益较差,资源化率低。填埋法占用了大量的宝贵土地资源,这种处理方法既未减量,也未消除危害。焚烧发电投资巨大,含水率高使得助燃需消耗大量能源,发电成本高,甚至还会产生二噁英等致癌物。堆肥法占地面积大,易生杂菌、蚊虫,容易造成臭气二次污染,生产的肥料质量等级低,经济效益低。沼气发酵法沼气产气率低,发酵过程容易终止,投入大,经济效益低。发酵饲料法生产的产品具有动物饲料同源性的潜在风险,产品应用受到限制,能耗高。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厨余垃圾处理工艺的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简单实用、率的厨余垃圾处理方法,可将厨余垃圾有机质转化,可以实现厨余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本发明解决其技术问题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厨余垃圾处理方法,按下述步骤进行:

  (1)厨余垃圾分拣出黑水虻不蚕食的物质后,不脱水、不分离油脂直接粉碎成颗粒粒径小大于3mm的厨余垃圾浆料,此浆料含水量在75-90%之间;

  (2)将厨余垃圾浆料置于生物转化器中,接入除臭菌和黑水虻幼虫;生物转化器内的温度控制在25-35℃,空气相对湿度控制在60-75%之间;

  (3)生物转化器中的厨余垃圾浆料,经黑水虻过腹消化8-10天转化为有机肥;

  (4)将生物转化器中的物料即黑水虻幼虫和有机肥,转移至震动筛分离黑水虻幼虫和有机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的本发明,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效果是:

  (1)不脱水、不分离油脂的厨余垃圾浆料含水量在75-90%适合黑水虻幼虫营养需求,适宜黑水虻的过腹处理。

  (2)黑水虻在生物转化器中过腹消化厨余垃圾浆料,有机质转化率可达98%。

  (3)分离、烘干、粉碎得到的黑水虻蛋白粉营养成分与鱼粉相当,蛋白含量42-44%,脂肪含量31-35%,粗纤维6-7%,钙质4.8-5.1%,磷0.60-0.63%。

  (4)整个处理过程中没有废水产生,电消耗低,处理1吨厨余垃圾耗电仅30度。

  进一步的,本发明优选方案是:

  步骤(1)中的厨余垃圾是指家庭、宾馆酒店、餐馆、企事业单位食堂、学校食堂、党政机关食堂、军队机关食堂、食品加工厂在食品制作前后的废弃物和餐后剩余物。

  步骤(2)中的除臭菌是指抑制臭为产生一种菌或多种组合菌。

  步骤(2)中的黑水虻幼虫是指野生的或经过改良驯化的黑水虻幼虫。

  步骤(2)中的生物转化器是指黑水虻幼虫转化厨余垃圾的活动空间包括各种形状的容器,包括带有自动控制温度、湿度功能的或不带有自动控制温度、湿度功能的各类器具。

  步骤(4)分离到的黑水虻幼虫虫体烘干得到干虫,干虫粉碎或不粉碎进而进行蛋白和油脂提取。

  步骤(4)分离到的黑水虻幼虫虫体不烘干直接进行活体饵料销售或冷冻处理冷藏保存。

  步骤(4)分离到的黑水虻幼虫虫不烘干直接粉碎研磨制成浆膏。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实施例详述本发明。

  实施例1:

  厨余垃圾1000公斤,分拣出黑水虻不蚕食的物质如玻璃、陶瓷、竹筷、塑料、织物后,制成细浆料940公斤,置于生物转化器中。在生物转化器中接入除臭菌1公斤、接入2龄黑水虻幼虫15公斤。控制生物转化器内的温度为32℃,湿度为65%。厨余浆料在转化器中转化8天。将生物转化器中的物料筛分,分离出黑水虻幼虫210公斤,有机肥料305公斤。黑水虻幼虫经烘干粉碎得到65公斤黑水虻蛋白粉。测得黑水虻蛋白粉成分含量蛋白44%,脂肪32%,粗纤维7%,钙质4.9%,磷0.60%。

  实施例2:

  厨余垃圾200公斤,分拣出黑水虻不蚕食的物质,制成细浆料190公斤,置于生物转化器中。在生物转化器中接入除臭菌0.2公斤、接入2龄黑水虻幼虫3公斤。控制生物转化器内的温度为29℃,湿度为73%。厨余浆料在转化器中转化10天。将生物转化器中的物料筛分,分离出黑水虻幼虫45公斤,有机肥料63公斤。黑水虻幼虫经烘干粉碎得到15公斤黑水虻蛋白粉。测得黑水虻蛋白粉成分含量蛋白42.5%,脂肪31.5%,粗纤维6.2%,钙质5.0%,磷0.63%。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切实可行的实施例而已,并非因此限本发明的权利范围,凡运用本发明说明书内容所作的等效变化,均包含于本发明的权利范围之内。

  技术特征:技术总结

  本发明涉及一种厨余垃圾处理方法,其步骤是:厨余垃圾分拣出黑水虻不蚕食的物质后,不脱水、不分离油脂直接粉碎成颗粒粒径小大于3mm的厨余垃圾浆料,此浆料含水量在75‑90%之间;将厨余垃圾浆料置于生物转化器中,接入除臭菌和黑水虻幼虫;生物转化器内的温度控制在25‑35℃,空气相对湿度控制在60‑75%之间;生物转化器中的厨余垃圾浆料,经黑水虻过腹消化8‑10天转化为有机肥;将生物转化器中的黑水虻幼虫和有机肥筛分得黑水虻幼虫和有机肥。本发明简单实用、,整个处理过程中没有废水产生,电消耗低,处理1吨厨余垃圾耗电仅30度,可将厨余垃圾有机质转化,实现厨余垃圾的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利用。

  一、四大分类

  目前中国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相关标识如下图所示:

  1、可回收物

  定义:可回收物(再生资源)是指回收后经过再加工可以成为生产原料或者经过整理可以再利用的物品,主要包括废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电子废弃物类、织物类等。主要种类:

  废纸类-——报纸、纸箱板、图书、杂志、各种本册、其它干净纸张、各类利乐包装牛奶袋、饮料盒(需冲洗晾干)。

  塑料类-——各种塑料饮料瓶、塑料油桶、塑料盆(盒)。

  玻璃类--玻璃瓶、平板玻璃、镜子。

  金属类——铝质易拉罐,各类金属厨具、餐具、用具,其它民用金属制品。

  电子废弃物类——各类家用电器产品。

  织物类--桌布、衣服、书包等。

  2.厨余垃圾

  定义:狭义的厨余垃圾是有机垃圾的一种,分为熟厨余包括剩菜、剩饭、菜叶;生厨余垃圾包括果皮、蛋壳、茶渣、骨、贝壳;泛指家庭生活饮食中所需用的来源生料及成品(熟食)或残留物。但广义的厨余垃圾还包括用过的筷子,食品的包装材料等。

  3、有害垃圾

  定义: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

  主要包括:废品、废杀虫剂、废剂、废油漆、废溶剂、废矿物油、废化妆品、废胶片、废相纸、废荧光灯管、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充电电池、废扣子电池、碱性电池、锂电池、镍镉电池等。

  4.其他垃圾

  定义: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回收的废弃物,通常根据垃圾特性采取焚烧或者填埋的方式处理。

  主要包括:使用过的卫生纸、复写纸、传真纸、照片、离心纸、蜡纸、转印纸、塑料光面废纸、妇女用卫生巾、婴儿纸尿布、餐巾纸、烟蒂、陶瓷制品、衣服、鞋类、石棉瓦、白板、木质玩具、雨鞋、木质家具、橡胶制品、轮胎等。

  二、垃圾分类小误区

  误区一:大棒骨是厨余垃圾

  事实上,大棒骨因为“难腐蚀”被列入“其它垃圾”。类似的还有玉米核、坚果壳、果核等。

  误区二:厕纸是纸,也可回收

  厕纸、卫生纸遇水即溶,不算可回收的“纸张”,类似的还有陶器、烟盒等。误区三:厨余垃圾装袋扔进桶

  常用的塑料袋,即使是可以降解的也远比厨余垃圾更难腐蚀。此外塑料袋本身是可回收垃圾。正确做法应该是将厨余垃圾倒入垃圾桶,塑料袋另扔进“其它垃圾”桶。

  误区四:啤酒瓶收破烂的都不要了,算其他垃圾吧。

  啤酒瓶能卖钱,属于可回收物。只不过它个头大、利润低,遭嫌弃罢了。所以还是要和报纸等放在一起,收集多了一起卖掉。如果嫌它放在阳台上占地方,就拎下来投在小区里蓝的“可回收物”箱里,环卫工人会来收的。集中之后,进入现有废品回收渠道。

  误区五:塑料制品都属于其他垃圾

  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比如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橡胶及橡胶制品,都属于可回收物。

  误区六:速冻饺子、豆腐包装盒,都是厨房里产生的垃圾,当然是厨余垃圾。一次性餐具、食品包装袋都归类“其他垃圾”。另外,用过的餐巾纸、卫生间的纸,还有抽过的烟头、旧衣物,也属于“其他垃圾”。

  误区七:吃完的花生壳算其它垃圾。

  吃完的花生壳应该算厨余垃圾。家里用剩的废弃食用油,目前也归类在厨余垃圾。

  误区八:残枝落叶算其它垃圾。

  残枝落叶及家里开败的鲜花属于“厨余垃圾”,而尘土属于“其它垃圾”。

  误区九:热水瓶胆和废旧灯管一样,属于有毒有害品。

  热水瓶胆本身是玻璃的,有一层很薄的水银,应该划为其他垃圾。另外,像修正液之类,毒性不强,也可以归为其他垃圾。一般,有危害性、传染性、易燃易爆的才划为有害垃圾之列,比如头发上擦的摩丝,里面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再比如用剩的香水,里面的酒精成分多,易挥发,这一类可以作为有害垃圾处理。

  三、你提问我回答

  1.为什么要提倡垃圾分类?

  ①据统计,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的年产生量达1.5亿吨,且每年以8%~10%的速度增长。全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占地约80多万亩,现在中国668个城市有2/3的城市处于垃圾的“包围之中”,1/4的城市已经无地可填。高速发展中的中国城市,正在遭遇“垃圾围城”之痛。

  ②相较于卫生填埋、堆肥、焚烧的垃圾处理方式,回收再利用无疑是垃圾处理的佳理想模式。但是大程度实现垃圾回收再利用的步就是分类。从垃圾的源头进行减量和分类利用,是学界公认的垃圾问题真正出路。在垃圾管理体系中,垃圾焚烧处在金子塔的层——与垃圾填埋并属于末端处置,塔尖是的垃圾处理3R原则——减量使用(Reduce)、重复使用(Reuse)、循环使用(Recycle)。归根结底,垃圾分类是破解“垃圾围城”困境的佳途径。缺点:

  回收点分散,回收方式简单粗放,资源再生体系不完整

  ③“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垃圾分类在德国、日本、中国台湾等地已成常态,具有完备的垃圾回收配套设施、细化的垃圾分类标准等成功经验,为我国顺利开展垃圾分类提供了借鉴参考。

  2.垃圾分类为什么从可再生资源回收着手?

  ①据统计,目前中国97%的城市垃圾无法处理,只能堆放或填埋,中国城市因垃圾造成的损失每年在250亿到300亿元,而若回收利用,则可以创造出2500亿元以上的产值。这说明,垃圾中的可再生资源利用价值潜力巨大。

  ②垃圾分类是一项民生基础性公益事业,同时,又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借鉴国内外垃圾分类成功推广的经验,同时结合我国国情实际,从可再生资源回收着手是联合垃圾分类主体各方的佳突破口。

  ③从可再生资源着手,用经济手段激励居民参与垃圾分类,而回收的可再生资源通过企业产业化运营,产生的经济效益既为企业成功“造血”,同时也为实施经济激励手段的可持可行性和性提供保障,让更多居民享受垃圾分类带来的各种回报,更加主动、自觉分类。

  3.参与垃圾分类我得到什么?

  ①爱护环境,人人有责。我们生活中产生了各种垃圾却无法处理,只能大程度的减少垃圾、综合利用垃圾,参与垃圾分类,是实现这些目标的佳选择。

  ②“聚沙成塔,集腋成裘”虽然个人力量弱小,但是只要汇聚全社会力量共同参垃圾分类,必将推动“美丽中国”建设大步前进。

  ③推行垃圾分类会产生的良好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这些实惠、效益由全民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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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面,如何通过垃圾分类管理,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之一。

  生活垃圾可以分为哪几类?

  垃圾分类“四步骤”

  步:是不是有毒有害

  第二步:是不是可回收物

  第三步:是不是易腐烂发酵发臭

  第四步:剩下的都是其他垃圾

  步

  有害垃圾:会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分类投放后将交由的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有害垃圾并不多,记住口诀:“汞灯(汞、灯、)池漆(池、漆)”。

  汞:即含汞(水银)的温度计、血压计等等;

  灯:即灯管,比如荧光灯管;

  :即品及其内包装;

  池:即电池,除了碱性电池、锂电池等以外,多数电池一般都是有害垃圾,会含有或产生铅、汞、镉等有毒有害重金属元素和物质;

  漆:即油漆等易挥发的有害溶剂,比如油漆桶、指甲油;

  第二步

  可回收物:是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可回收物的种类虽然不少,但也有方便记忆的口诀:“纸塑玻金衣”。

  纸:即废纸,且一般有一定的硬度,比如打印纸、信封,而纸巾、湿纸巾、纸质餐饮具,无论使用过与否,都没有回收价值;

  塑:即干净的塑料制品,比如清洗过的饮料瓶、泡沫塑料等,而用餐后带有油污残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或污染的塑料袋,没有回收价值;

  玻:即“纯粹”的玻璃制品,而玻璃和涂层组成的镜子,是复合型产品,不属于可回收物;

  金:即金属制品;

  衣:即废织物,但不包括毛巾、内衣、丝袜等,由于用途等原因,它们没有回收价值。

  第三步

  厨余垃圾:是指以有机质为主要成分,具有易腐烂发酵发臭等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将交由的处置单位“堆肥”、发电、提取生产可用物质或无害化处理,大多数食物都是厨余垃圾。只要记住以下这些不是厨余垃圾就能准确分类:竹制品、大骨头、硬贝壳、椰子壳、榴莲壳、核桃壳、甘蔗皮、玉米衣、粽叶、硬果核等。

  第四步

  其他垃圾: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大多数家用卫生品以及复合型的。由多种材质、部件组成却拆解的产品,比如打火机、笔、伞等。

  如何减少垃圾产生?

  垃圾分类本身不能减少垃圾,更不能消灭垃圾,要从根本上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还积行动起来,减少垃圾产生。要做到: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我们生活环境和身心健康,关系减排和资源再利用,加强垃圾分类的健康宣传与教育,向公众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及法律法规,引导公众养成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公众环境与健康素养,做好垃圾分类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参与和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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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知道吗?

  回收一个易拉罐,

  可以节省3小时的电视电力。

  一颗1号电池烂在泥土里,

  会使1平方米的土壤,

  失去利用价值。

  我们生活中产生的大量垃圾,

  正在严重侵蚀我们的生存环境......

  1

  什么是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

  2

  为什么要分类?

  垃圾是放错了地方的财富。回收垃圾不但美化环境,而且垃圾再利用可以节省新资源的开采,从而从根本上减少垃圾。垃圾分类收集可以更快实行废品回收和资源循环利用。

  3

  垃圾怎么分类?

  生活垃圾分四类: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 那这么多垃圾种类,怎么分辨呢?

  “五字口诀”教你搞定垃圾分类~

  01

  判断是否有害

  记住口诀“汞灯(汞、灯、),池漆(池、漆)”也就是↓↓

  汞:即含汞(水银)的温度计、血压计等等;

  灯:即灯管,比如荧光灯管;

  :即品及其内包装;

  池:即电池,除了碱性电池、锂电池等以外,多数电池一般都是有害垃圾,会含有或产生铅、汞、镉等有毒有害重金属元素和物质;

  漆:即油漆等易挥发的有害溶剂,比如油漆桶、指甲油。

  02

  判断是否可回收

  记住口诀“纸、塑、玻、金、衣”也就是↓↓

  纸:即废纸,且一般有一定的硬度,比如打印纸、信封,而纸巾、湿纸巾、纸质餐饮具,无论使用过与否,都没有回收价值;

  塑:即干净的塑料制品,比如清洗过的饮料瓶、泡沫塑料等,而用餐后带有油污残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或污染的塑料袋,没有回收价值;

  玻:即“纯粹”的玻璃制品,而玻璃和涂层组成的镜子,是复合型产品,不属于可回收物;

  金:即金属制品;

  衣:即废织物,但不包括毛巾、内衣、丝袜等,由于用途等原因,它们没有回收价值。

  03

  判断是否是易腐生物质

  只要记住以下这些不是厨余垃圾

  就能准确分类:

  竹制品、大骨头、硬贝壳、

  椰子壳、榴莲壳、核桃壳、

  甘蔗皮、玉米衣、粽叶、硬果核等。

  04

  剩下的都是其余垃圾

  其他垃圾

  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

  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

  大多数家用卫生品、化妆品及化妆用具以及复合型的由多种材质、部件组成却拆解的产品比如打火机、笔、伞等。

  接下来

  通过一组漫画

  对垃圾分类

  加深印象吧

  4

  垃圾都去哪了?

  错放是垃圾,分类是资源

  让我们一起

  从现在开始,从自身做起

  做好垃圾分类

  保护好我们美丽的家园吧!

  序  言

  为深入贯彻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委住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住房和城乡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19〕56号)、《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有关要求,提升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水平,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分院编制了《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引(试行)》。

  本指引适用于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各环节。

  本指引主要内容包括:1. 总则;2. 分类技术体系;3. 分类管理体系。

  委托单位: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编制单位:中国城市建设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分院

  目  录

  章 总 则

  第二章 分类技术体系

  2.1 分类标准

  2.1.1 分类类别

  2.1.2 分类标志

  2.1.3 生活垃圾产生源

  2.2 分类投放

  2.2.1 投放模式

  2.2.2 可回收物的投放

  2.2.3 有害垃圾的投放

  2.2.4 厨余垃圾的投放

  2.2.5 其他垃圾的投放

  2.3 分类收集

  2.3.1 分类收集点

  2.3.2 分类收集站

  2.3.3 产生源分类收集

  2.4 分类运输

  2.4.1 分类运输要求

  2.4.2 分类运输车辆

  2.4.3 分类转运站

  2.5 分类处理

  2.5.1 可回收物的处理

  2.5.2 有害垃圾的处理

  2.5.3 厨余垃圾的处理

  2.5.4 其他垃圾的处理

  第三章 分类管理体系

  3.1 组织保障

  3.1.1 党建引领多方联动

  3.1.2 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3.1.3 规划先行示范引领

  3.1.4 督促指导确保成效

  3.1.5 保障资金提益

  3.2 宣传教育

  3.3 促进措施

  3.3.1 源头减量

  3.3.2 时尚

  章 总 则

  1.1为加强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改善人居环境,维护生态,节约资源,控制污染,促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依据《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等法规,参照《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 102)、《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 27)、《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操作规程》(T/HW 00001)等标准,结合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际情况制定。

  1.3 本指引适用于我省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同时适用于相关的规划、建设、监督和管理活动。

  1.4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坚持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原则,实施源头清洁分类,充分回收,大限度降低进入焚烧、填埋处理设施的生活垃圾量,控制环境污染。

  1.5 各市以政府为责任主体开展相关工作,应编制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科学合理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模式及建设相应的分类处理设施,建立完善的分类收运系统。

  1.6 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

  1.7 合理确定实施路径,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各市以街道为单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及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逐步将好的生活垃圾分类做法和模式推广至全市、全省范围。

  1.8 着力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推行再生资源规范化、化处理,有效推进可回收物的资源化利用。

  1.9 应加快配套建设能力充足的分类收运处理体系;配备满足垃圾分类运输、密封性好、标志明显的收运车辆,杜“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焚烧为主”的原则,建设与前端分类相匹配的终端处理能力。

  1.10 我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除可参考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 分类技术体系

  2.1 分类标准

  2.1.1 分类类别

  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CJJ/T102),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应结合本地区垃圾的特性和处理方式选择垃圾分类方法。按照《广东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类。严禁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垃圾、建筑垃圾等混入生活垃圾处理体系。

  (1)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和可资源化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制品、塑料制品、玻璃制品、纺织品和金属等。

  (2)有害垃圾,是指纳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属于有害物质、需要处理的生活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灯管、家用化学品和医用品等。

  (3)厨余垃圾,是指以有机质为主要成分,具有易腐烂发酵发臭等特点的生活垃圾,包括:家庭产生的家庭厨余垃圾和餐饮服务、机团单位食堂、集贸市场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也包括家庭产生的小型树枝、花草、落叶等。

  (4)其他垃圾,是指除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

  表2-1 生活垃圾分类目录

  1

  可回收物

  纸类

  旧报书本、箱板纸(旧纸板箱)、废纸、其它废纸张

  塑料

  PET瓶、塑料包装物、其它废塑料

  玻璃制品

  平板玻璃 、瓶料玻璃、其它废玻璃制品

  金属

  黑金属(废钢、废铁)、有金属(废铜、废铝、废锡、废不锈钢)、其它金属(包括稀贵金属)

  织物

  旧衣服、旧棉被、其它废织物

  小型废弃家电

  熨斗、电吹风、打印机、传真机等

  2

  有害垃圾

  废电池

  废镍镉电池、废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

  废灯管

  废弃的荧光灯管

  医用品

  废弃医用品及其包装物

  杀虫剂

  废杀虫剂、剂及其包装物等

  含汞产品

  含汞温度计、血压计等

  油漆

  废油漆和溶剂及其包装物

  胶片、相纸

  废胶片、废相纸

  3

  厨余垃圾

  家庭厨余垃圾

  果皮果核、菜根菜叶、肉类、剩饭剩菜、茶渣、汤渣、过期食品等

  餐饮垃圾

  餐饮业、食堂等产生的废弃食材、剩饭剩菜等

  植物花木(高大花木除外)

  枯枝落叶、残花枯草等

  4

  其他垃圾

  不可再生利用、低附加值或混杂且受污染并分类的其他类别垃圾

  被污染的纸类、纸塑铝复合包装(利乐包)、被污染的塑料制品、受污染的玻璃及陶瓷制品、受污染的破、损、脏、旧衣物、废弃的一次性低汞或无汞电池、动物粪便等

  生活垃圾的具体细分类标准,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生活垃圾特性以及垃圾终端处理设施予以细分类。分类责任人可根据可回收物处理利用需要,对生活垃圾进行细分类。

  2.1.2 分类标志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和颜应符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GB/T 19095)的规定。

  分类标志应准确并保持清晰和完整,符合图2-1的规定。

  图2-1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

  生活垃圾分类标志使用的颜应符合下列规定:

  (1)可回收物标志为蓝,标为PANTONG 647C;

  (2)有害垃圾标志为红,标为PANTONG 485C;

  (3)厨余垃圾标志为绿,标为PANTONG 2259C;

  (4)其他垃圾标志为黑,标为PANTONG Black 7C。

  图2-2 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示意图

  各城市现有的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如分类标志或颜与国家现行有关标准不符的应本着节约的原则,逐步淘汰换新。

  2.1.3 生活垃圾产生源

  参照《生活垃圾产生源分类及其排放》(CJ/T 368),结合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需要,按城市区域性质和产生的生活垃圾特性划分为居民区、办公区、公共场所、文教区、医疗机构、餐饮机构、集贸市场、其他产生源等八类。

  (1)居民区产生源包括居民社区以及企事业单位、商业区内的居民楼等。

  (2)办公区产生源包括党政机关,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各类企事业单位等用于办公的场所及用房。

  (3)公共场所产生源包括道路、公路、铁路沿线、桥梁、隧道、人行过街通道(桥)、机场、港口、码头、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公园、旅游景区、河流与湖泊水面等。

  (4)文教区产生源包括幼儿园、中小学、大学及各种专职培训机构等。

  (5)医疗机构产生源包括医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室)以及急救站等。

  (6)餐饮行业产生源包括各类集中生产加工和提供餐饮的场合,包括只提供餐饮的酒楼、饭店、食品店、餐饮店等,兼有提供餐饮和住宿的宾馆、公寓、酒店等,食品加工机构,企事业单位的食堂等。

  (7)集贸市场产生源包括农贸市场、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等,包括独立或附属于商贸大厦或其他机构或居民区内经营蔬菜、瓜果、肉禽、水产等零售或批发的场所。

  (8)未列入上述产生源的归类为其他产生源。

  2.2 分类投放

  2.2.1 投放模式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综合考虑便捷、和等因素,因地制宜、科学合理地选取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模式,制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方案。

  生活垃圾产生者应遵照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设定的分类投放方案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

  常见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模式主要有下列三种:

  (1)定时定点投放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根据实际需要,设定分类垃圾收集点、限定投放时段,由生活垃圾产生者在该时间段,将垃圾分类投放至收集点。

  (2)定点不限时投放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根据实际需要,指定分类垃圾收集点、不限定投放时段,由生活垃圾产生者将垃圾分类后投放至对应的收集点。

  (3)专袋投放

  生活垃圾产生者将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分类,分别使用具有身份信息识别功能的分类垃圾袋袋装后,按照规定分别投放至分类垃圾收集容器。

  此投放方式应视各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由管理责任人确定实施。

  2.2.2 可回收物的投放

  生活垃圾产生者宜将可回收物暂存,适时交售给废物资源化回收点,或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点)。

  可回收物宜按照纸类、塑料类、玻璃类、金属类和纺织类进行细分类。可回收物分类投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尽量保持清洁干燥,避免污染。

  (2)废纸及废包装物应折好、压平、捆牢,回收投放时应避免受到污染。大块纸板、泡沫板等松散大件废品,不宜直接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应规整后置于投放点(容器旁)或预约上门收集。一次性纸碟、墙纸、复写纸和被污染的纸巾、厕纸以及未明确后续回收利用途径的复合材料包装物等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废塑料容器应进行清除残留物、压扁等处理,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4)废玻璃容器应进行清除残留物再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并应破损;碎玻璃应先用厚纸包裹好,再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5)废金属应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金属易拉罐应进行清除残留物、洗净晾干、踩扁压实等处理,金属尖利器物应用硬纸包裹捆绑后或将尖锐面钝化后再投放。

  (6)用于捐赠的旧纺织物,宜清洗干净,打包后投放至旧纺织物回收箱或自行送到门设置的捐赠点;废弃纺织物应捆牢后投放至纺织物回收箱或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旁);污损严重的废弃纺织物等应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旁)。

  2.2.3 有害垃圾的投放

  有害垃圾应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投放至有害垃圾投放点或收集容器:

  (1)有害垃圾投放时应保持物品的完整性。

  (2)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投放时应保持完好,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破损的电池应用透明塑料袋封装后再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3)废荧光灯管应保持完整、干燥,破损,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破碎的灯管应用较厚的纸张包裹并用胶带缠好,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4)弃置品及具应保持原包装,并应连同包装一并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未受污染的纸盒等外包装可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

  (5)废杀虫剂、清洁剂、空调清洗剂、空气清新剂、油漆等均应与原容器一起密封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6)在公共场所产生有害垃圾且未发现有害垃圾收集容器时,应携带至有害垃圾投放点妥善投放。

  (7)有条件的地区应细化有害垃圾类别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种类。

  2.2.4 厨余垃圾的投放

  厨余垃圾应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

  (1)厨余垃圾应去除包装物后分类投放,包装物应投放到对应的可回收物或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

  (2)厨余垃圾应滤干液体后按分类要求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并将盛装厨余垃圾的塑料袋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3)餐饮服务、机团单位食堂应配置油水分离装置和收集容器,投放前应对厨余垃圾进行固液分离和油水分离处理,一次性餐饮具、酒水饮料容器、塑料台布等不得混入厨余垃圾。

  (4)集贸市场、标准化超市等场所的厨余垃圾应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或指定投放点。

  (5)外卖盒内的残余物应投放至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可再生利用的外卖盒宜清洗达到回收要求后投入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不适宜回收利用的则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2.2.5 其他垃圾的投放

  其他垃圾应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

  (1)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不得投入除此以外类别明确的垃圾收集容器中。

  (2)暂时不明确具体分类类别的垃圾,应投放入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内。

  2.3 分类收集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结合投放方案设定本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收集方案,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应当配套分类收集设施和设备,实行密闭化分类收集,杜混收混运。

  2.3.1 分类收集点

  垃圾收集点应有专人管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1)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设施的数量、密度和规格,应根据区域内分类垃圾产生量、收运频率和作业时间,因地制宜、科学合理设置。

  (2)垃圾收集点的位置应较为固定,应便于投放、收集。

  (3)垃圾收集点地面应硬化并宜采取排水措施,应定期清洗,无固定清洗设备的应采用移动式清洗设备,保持地面干净整洁,无污水积存。

  (4)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分类投放指引牌,引导投放人合规投放。

  (5)收集点内的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可采用120L或240L的分类垃圾桶;居民区的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宜采用箱式收集容器。

  (6)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摆放整齐、外观整洁干净、分类标志清晰可见,密闭后应能水分和气体外溢,如有破损应及时维修、更换。

  (7)垃圾收集容器中的垃圾不得满溢、不得散落。

  (8)有条件的地区可采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促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2.3.2 分类收集站

  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区域,应根据《生活垃圾收集站技术规程》(CJJ 179)等相关标准要求设置分类收集站,配套必要的设施设备进行垃圾分类收集。分类收集站应有专人管理,并符合下列要求:

  (1)收集站的布置应满足运输作业的要求,预留好作业通道,便于安排垃圾运输路线,且不影响道路交通。

  (2)收集站应在明显位置设置公示分类信息,公示内容应包括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分类收集点位置分布、投放要求、分类收集流程和作业要求,监督举报电话等信息。

  (3)收集站应满足垃圾收集容器暂存、收运的周转要求,并设置相应的标识标线。

  (4)收集站应配有固定垃圾清运车辆停车位,满足垃圾收集作业空间的需求。

  (5)密闭的收集站内应设置供电、供水和排污等设施,做好灭蚊灭蝇措施,满足清洁要求。

  (6)开放的收集站内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应加盖密闭。

  (7)收集站应定期清洗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保持桶具、地面的清洁。

  (8)收集站的设置宜符合下列规定:

  1)封闭的居民区内,宜设置收集站;开放式居民区应按垃圾产生规模单独或联合设置收集站;

  2)农贸市场收集站宜设置在交通便利且避开人流密集的区域;

  3)学校收集站的设置宜远离学生活动区域;

  4)医院生活垃圾收集站应与医疗废弃物收集站分别设置。

  (9)可回收物收集站的设置和管理由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经营者负责,其经营场所选择和设置应符合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布规划和设置要求,通过预约回收或者在可回收物回收点定时定点回收等方式提供便民回收服务。

  2.3.3 产生源分类收集

  城市不同区域场所的垃圾收集点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居民区垃圾收集点及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宜逐步减少,各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可组合设置收集点,也可单独设置收集点。

  (2)集贸市场应在市场内设置单独的生鲜垃圾收集站,收集站内将垃圾进行干湿分离并分类运输至终端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有条件的可设置技术成熟的厨余垃圾处理设备等就地处理设施。集贸市场内各个体经营者应按要求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至相应的收集容器。

  (3)机团单位应合理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投放点,收集容器应设置于投放方便的区域,有害垃圾收集点应设置在有人监管的区域;有厨余垃圾产生时,应设置厨余垃圾收集容器、废弃食用油脂收集容器和油水分离器等。

  (4)公共场所应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点,收集点宜设置在道路交叉口、公交车站、休息区等区域,不宜过密。

  (5)医院候诊区、诊疗室和病房宜配置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每层门诊楼、住院楼宜配置一个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医院垃圾的分类应区分医疗垃圾与其他生活垃圾,严禁混杂投放。

  (6)学校应按照教学区、食堂、生活区域和公共区域等不同位置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教学区域内设置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食堂内设置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收集容器;生活区域按居民区的要求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操场、广场和道路等公共区域按公共场所的要求进行设置。有害垃圾的收集应由学校后勤管理部门根据区域实际情况,设置一个或多个有害垃圾收集点,统一收集管理。

  2.4 分类运输

  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由相应的运输单位负责分类运输,严格执行分类收运要求,杜“先分后混”、“混装混运”;运输单位应当根据城市交通状况,科学合理地确定生活垃圾的运输时间和路线,与其他社会车辆实行错峰运行。具备条件的,生活垃圾宜安排在夜间运输。

  2.4.1 分类运输要求

  (1)垃圾运输应、及时、、,运输过程中造成二次污染。

  (2)应按不同的垃圾类别,分别配置相应的作业车辆。

  (3)应建立垃圾分类运输档案,记载内容应及时、完整和准确。

  (4)生活垃圾应及时进行收运,作业单位宜在运输车辆收运前30分钟内将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送至收集站,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长时间滞留。

  (5)有害垃圾的运输应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

  (6)垃圾运输模式应根据收集站的分布、运输距离和运输量,并结合地形和路况等因素确定。

  (7)垃圾装载时,应规范操作,减少对居民的影响;生活垃圾分类运输时间宜避让道路交通高峰时段,不应影响居民休息。

  (8)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严禁超重、超高运输。

  (9)在运输过程中应无垃圾扬、散、拖、挂和污水滴漏现象;运输完成后,运输车辆应至指定地点进行排水,应对车身、车轮、驾驶室和箱体内部等进行全面清洗。

  (10)收运人员应经过培训,作业时应注意作业,并统一着装。

  2.4.2 分类运输车辆

  (1)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运行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机动车运行技术条件》(GB 7258)的规定。

  (2)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的配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技术规程》(CJJ 205)的规定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的规定。

  (3)垃圾分类运输车应优先选用密闭性好、具有防臭味扩散、防遗撒和防渗滤液滴漏功能、、标志清晰的车辆。

  (4)垃圾分类运输车应进行定期清洁和维修保护,保持车容整洁、良好运转,出现损坏或者数量不足的情况,应当及时维修、更换或者补设。

  (5)生活垃圾运输车辆应标识相应运输类别的生活垃圾标志,并安装定位系统和监控系统,运输途中应保持正常运行。

  (6)厨余垃圾转运车除内部加做防腐涂层外,还应满足密闭性好、装卸方便、便于收集和清洗、自动化程度高、作业过程密闭,无污水泄露和异味的散发,性好等性能要求。

  (7)有害垃圾运输车辆应配备灭火器、防油手套和应急箱等应急器材。

  2.4.3 分类转运站

  (1)转运站应根据垃圾分类的需要进行建设与管理,既有的转运站应按垃圾分类的要求进行改造。

  (2)转运站的建设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CJJ/T 47)、《生活垃圾转运站工程项目建设标准》(CJJ117)的规定。

  (3)转运站的运行管理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技术规程》(CJJ 109)的规定。

  (4)垃圾转运站应当建立日常管理制度和管理台账,按照分类标准和有关要求记录分类垃圾来源、类别、数量、去向等信息。

  2.5 分类处理

  生活垃圾处理应按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原则,采用技术、成熟的处理工艺技术,提高资源化利用率,确保无害化处理率。

  各市应建立与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相匹配的分类处理系统,已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的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处理,避免将已分类的生活垃圾再次混合处理。

  各市应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鼓励生活垃圾处理产业园区建设,优化技术工艺,统筹各类生活垃圾处理。

  2.5.1 可回收物的处理

  可回收物应当交由再生资源回收企业处理。

  2.5.2 有害垃圾的处理

  有害垃圾的处理应执行危险废物相关管理规定,由具有经营的单位采用高温处理、化学分解、填埋等方式进行处理。

  2.5.3 厨余垃圾的处理

  采取长期布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统筹解决厨余垃圾处理问题。

  厨余垃圾未经处理不得用于饲养牲畜,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生活垃圾中。厨余垃圾可采用下列方式进行处理,以达到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目的。

  (1)好氧微生物处理;

  (2)厌氧综合处理;

  (3)“固液分离+焚烧发电”处理;

  (4)昆虫生物能转化处理。

  2.5.4 其他垃圾的处理

  根据分类后的其他垃圾产生量及其趋势,按照“宜烧则烧、宜埋则埋、焚烧为主”的原则,加快以焚烧为主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切实做好垃圾焚烧飞灰处理处置工作。

  生活垃圾填埋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处理技术规范》(GB 50869)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按《生活垃圾填埋场无害化评价标准》(CJJ/T 107)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的建设、运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5)和现行行业标准《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程技术规范》(CJJ 90)等标准规范的要求,并按《生活垃圾焚烧厂评价标准》(CJJ/T 137)通过无害化等级评定。

  第三章 分类管理体系

  3.1 组织保障

  3.1.1 党建引领多方联动

  (1)党建引领全面推进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是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的责任主体,要注重加强党建引领,推动“一把手”亲自抓垃圾分类工作,建立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全社会积参与的生活垃圾分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发挥党员的作用,建立“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体系,形成统一完整、能力适应、协同的生活垃圾分类全过程运行体系。

  (2)部门联动统筹推进

  各市要明确牵头部门、责任部门和职责分工,强化部门联动,形成齐抓共管的面。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发展、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在同级和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推进本地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商务、教育、文明办、、妇联、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各市人民政府应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委住房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17〕63号)、《广东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组织推进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市环卫主管部门、发展(委)、生态环境、教育、商务、文明办、、妇联、公共机构管理部门等有关部门应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转发住房和城乡等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粤建城〔2019〕140号)等文件要求,组织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主管部门还应按照《广东省能源转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粤能新能函〔2019〕622号)等文件要求,组织推进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市教育还应按照《广东省等7部门联合转发关于在学校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厅〔2018〕2号)等文件要求,组织推进学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各市卫生计生委()还应按照《广东省卫生计生委等8部门转发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通知》(粤卫函〔2017〕1950号)等文件要求,组织推进医疗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1.2 明确责任强化落实

  (1)明确管理责任人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城市各区域应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

  1)住宅小区等实行物业管理的,由物业管理单位负责;单位自行管理的,由自管单位负责;没有物业管理或者单位自行管理的,由居民委员会负责;

  2)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办公场所,由本单位负责;

  3)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餐饮服务、商铺等经营场所,由经营管理单位负责;没有经营管理单位的,由经营单位负责;

  4)道路、桥梁、隧道、人行过街通道(桥)、轨道交通、机场、港口、码头、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公园、旅游景区、河流与湖泊水面等公共场所和公共建筑,由权人或者其他实际管理人负责;

  5)不能确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由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落实责任人。

  (2)落实管理责任

  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的职责包括:

  1)建立生活垃圾日常分类管理制度,记录产生的生活垃圾种类和去向,并接受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3)根据生活垃圾产生量和分类方法,按照标准和分类标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

  4)明确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

  5)制止混合已分类的生活垃圾;

  6)督促检查垃圾分类,把垃圾交由相关单位处理。

  3.1.3 规划先行示范引领

  (1)坚持规划先行,做好顶层设计

  各地级以上市应根据新时代生活垃圾分类需要,做好顶层设计。各地级以上市应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法规;应编制完成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具体措施;制定垃圾分类规划、工作方案,建立年度工作计划制度并有效执行。

  各市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环卫专项规划时,应将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全过程分类、资源化利用、无害化处理作为重要内容,做好顶层设计,同时编制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以及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的目标任务、重点项目、配套、具体措施。

  各市应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建设,满足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需求。

  (2)强化示范引领

  公共机构率先示范。各市应明确市、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推进部门,根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结合实际推进本市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强化示范引领作用。各市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推进部门要组织党政机关和学校、科研、文化、出版、广播电视等事业单位,协会、学会、联合会等社团组织,车站、机场、码头、体育场馆、演出场馆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率先实行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各国有企业和宾馆、饭店、购物中心、超市、市场、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商铺、商用写字楼等经营场所,比照党政机关积落实生活垃圾分类要求。

  推进示范片区建设。各市要以街道为单元,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以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为基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及时总结经验和特做法,逐步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扩大到全市。

  3.1.4 督促指导确保成效

  (1)扎实做好督促工作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环境卫展、生态环境等有关部门要积争取同级和政府的支持,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激励、奖惩机制,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相关考核内容。

  各地级以上市应建立考核制度并有效执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纳入卫生城市、文明城市测评以及文明社区、文明小区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评选标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主体或责任人应积配合各级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的成效检查工作,并接受相应奖惩;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通过教育、处罚、拒收和纳入社会诚信体系等方式进行约束,逐步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准确率。各市应建立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定期汇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并向上级报告。

  各地级以上市应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市、区、街道、社区”各级政府、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制定相关考核办法,明确年度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促检查,实施年度考核。

  各市、区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推进部门,根据《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评价参考标准》,要结合本市工作实际,制定评分细则,明确达标要求,组织本地区公共机构通过自我评价等方式完善工作措施,形成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常态化、化机制;结合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对本地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工作成效。各部门要根据评价标准开展经常性对照检查,推动工作落实,发挥表率作用。

  (2)加强工作协调指导

  各地级以上市应建立“市、区、街道、社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指导机制并有效执行。

  各地级以上市应建立公共机构、比照公共机构要求实施垃圾分类等单位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指导机制并有效执行。

  各市、各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所辖地区、所辖行业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协调指导,应利用各种形式、各种渠道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培训、指导。

  3.1.5 保障资金提益

  (1)多渠道做好资金保障

  各市要建立稳定持续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生活垃圾分类设施配套建设经费、宣传教育经费等纳入年度预算,建立动态增长机制。建立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资金,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奖补支持,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主体的奖励鼓励。制定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处置支持,确保有害垃圾规范收运处置。

  (2)模式提益

  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分类计价、计量收费的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制度,提高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积性。

  模式,引导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建立低价值可回收物回收,引导企业回收利用低价值可回收物。

  3.2 宣传教育

  各市要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意义的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要做好垃圾分类的入户宣传和现场引导,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生活垃圾分类的认识,自觉参与到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养成生活垃圾分类惯。

  (1)各市、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制定宣传计划,组织、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宣传工作。

  (2)各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宣传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发动体系,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发挥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鼓励建设垃圾分类宣传科普基地并免费向市民开放,广泛开展舆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

  (3)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新闻客户端和公共视听载体等设施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4)各市教育等主管部门应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加强各级各类学校的生活垃圾分类教育。应深入开展垃圾分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等活动,切实以生活垃圾分类为载体,培养一代人良好的文明惯、公共意识和公民意识。

  (5)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以及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等社会组织应当发挥各自优势,宣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推动全社会、各阶层参与垃圾分类。

  各市等部门应开展青年活动,积创造条件,鼓励和引导青少年积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树立生态文明价值观,带头践行绿生活方式,让绿、低碳、公益成为更多青少年的时尚追求。培育者队伍,引导青少年者深入基层社区,与群众面对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服务等实践活动,不断提升活动的性,使广大青少年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各市妇联等部门,应通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宣传、主题实践等活动,面向广大家庭大力传播生态文明思想和理念,倡导绿生活方式,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常识,引导家庭成员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自觉成为生活垃圾分类的参与者、践行者、推动者。

  (6)轨道交通、机场、码头、车站、公园、旅游景区、体育场馆、商场、市场等公共场所、公共设施的管理责任人,应当采用多种形式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

  (7)鼓励组织、者组织等社会公益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动员和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8)鼓励生活垃圾分类主管部门联合宣传、教育等相关机构建立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培训基地。

  3.3 促进措施

  3.3.1 源头减量

  积倡导集约、节约的生产和生活方式,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各市应积转变产品生产方式和居民生活方式,从产品的生产、包装、流通、消费和回收处理全生命周期进行统筹,提倡节约资源、物尽其用。

  开展农副产品、食品、化妆品、礼品、外卖、快递等过度包装专项治理,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实施 “限塑令”落实专项整治。鼓励居民采用容器盛放厨余垃圾,减少塑料袋使用,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倡导绿低碳消费。餐饮服务企业、宾馆、酒店、旅游景点等经营单位,应尽量减少或取消一次性用品免费供应,如有需要,应执行有偿使用原则。加强餐饮行业监督管理,倡导“光盘行动”。快递行业应使用可循环利用的箱(袋),胶带等包装,通过计价优惠、押金返还等方式鼓励收件人返还箱(袋)供重复利用,提高快递包装物回收利用率。

  3.3.2 时尚

  各地应鼓励,提倡垃圾分类新时尚。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探索生活垃圾分类理念、技术、管理、制度、宣传、模式。

  各地要推进理念,让全民认识到垃圾分类不是简单的举手之劳,而是一个科学体系,综合体现了国家的文明程度,城市的管理水平,民众的素质高低。引导人们放眼长远,关注“门前雪”之外的“大”,不纠结于垃圾分类的“小麻烦”,让“麻烦事”变“分内事”,让垃圾分类成为新惯、新风俗、新规矩、新时尚。

  鼓励产学研结合,积推进垃圾治理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研发,逐步提升生活垃圾收运处理设施设备的技术性和科技水平。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探索“互联网+”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及回收利用的便捷性。

  各地可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平台,发挥网络、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作用,采用宣传方式推动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坚持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坚持共建共治共享,在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中集思广益不断推进管理、制度、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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