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垃圾投放亭的设计理念与功能分区
现代垃圾投放亭采用模块化设计理念,通常划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大功能区。每个投放口采用差异化设计,如可回收物投放口设置扁平投递口便于纸板投放,厨余垃圾区配备破袋器和防溅挡板。智能型投放亭还集成称重传感器和满溢报警装置,部分高端型号配备自动消毒喷雾系统。人性化设计体现在120-140cm的投递高度、盲文标识和语音提示功能,满足不同群体使用需求。雨棚延伸设计确保雨天正常使用,地面导流槽可防止污水积聚。
导 读
随着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的飞速发展,智能垃圾桶在北京的公园里悄然崛起,成为垃圾分类的新“神器”。今天,让我们一起揭开这些智能系统的神秘面纱,看看它们如何通过科技助力,提升我们的城市品质。
关键词:智能垃圾桶、垃圾分类、公园
智能垃圾桶:
公园里的新“神器”
在北京的各大公园中,一排排造型、彩鲜明的智能垃圾桶引人注目,它们不仅外观时尚,而且功能强大。分类投放口标识清晰,配备触摸屏和语音提示功能,让市民在投放垃圾时能够一目了然、轻松上手。这些智能垃圾桶内置了的传感器和识别技术,能够迅速识别垃圾的种类,并将其自动分类,无论是塑料瓶、废纸,还是果皮、电池,它们一一识别,确保每一份垃圾得到正确的处理。
光合公园的智能垃圾桶
图片来源:海淀杂谈
温榆河公园内的智能垃圾桶
图片来源:未来科学城
智能垃圾桶是如何工作的?
智能垃圾桶是如何工作的呢?其实,它们背后有着一套复杂而的智能系统。当市民将垃圾投入垃圾箱时,内置的传感器会迅速捕捉垃圾的特征,通过形状、材质等参数判断其种类,随后,系统会根据识别结果,将垃圾送入相应的分类区域。为了方便市民使用,智能垃圾桶还配备了触摸屏和语音提示功能,市民可以通过触摸屏查看垃圾分类指南和投放记录,也可以通过语音提示了解如何正确投放垃圾。这种人性化的设计让垃圾分类变得更加简单、便捷。
智能垃圾桶介绍
图片来源:佩天科技
大数据:
垃圾分类背后的智慧大脑
智能垃圾桶不仅实现了自动分类,还通过大数据技术为管理提供了有力支持。这些数据可以帮助管理人员了解垃圾的种类和数量,还可以预测未来的垃圾产生趋势,通过数据分析,管理人员可以优化垃圾处理流程,制定更科学的清理计划。例如,在节假日期间,公园内的垃圾量会显著增加,通过数据分析,管理人员可以提前部署清洁人员,增加垃圾箱的清理频次,确保公园环境的整洁和美观。
智能垃圾桶的智慧大脑
图片来源:北京新闻
效益:
智能垃圾桶的贡献
智能垃圾桶的应用带来了显著的效益,它提高了垃圾回收率,减少了垃圾填埋和焚烧的比例。通过精细化的分类管理,可回收物资得到了充分利用,减少了资源浪费,数据显示,自智能垃圾桶推广以来,公园内的垃圾回收率提高了30%以上。其次,智能垃圾桶的普及也增强了市民的意识,智能系统的便捷性和互动性让他们更加愿意参与垃圾分类。市民们纷纷表示,要从小事做起,为保护环境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市民正在使用海淀公园的智能垃圾桶
图片来源:北京新闻
未来展望:
智能垃圾桶的广泛应用
北京市将继续扩大智能垃圾桶的应用范围。从公园到居民区、商业区和办公楼等公共场所,这些智能系统将逐渐普及开来。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升级,未来的智能垃圾桶将变得更加、和智能化。通过物联网技术,智能垃圾桶可以实现与清洁车辆的实时联动,一旦垃圾箱接近满载状态,系统会自动通知清洁人员进行清理。这种自动化的管理方式将进一步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和效果。
无人驾驶扫路机
图片来源:管理城市
科技改变生活,智能垃圾桶正是这一理念的生动体现。让我们共同关注和支持科技的应用,从身边的小事做起,践行绿生活。
【 来源:首都智慧园林 】
END
内容编辑 | 连雪红
文字校对 | 孙昊冉
编 审 | 王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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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办法
(2009年4月2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25号公布 2012年5月2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令48号修改)
条 为了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管理,改善、维护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的管理活动。
建筑垃圾、工业垃圾、医疗垃圾、电子废弃物处理的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应当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积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收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利于城市生活垃圾综合利用的经济、技术和措施,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的科学技术水平。鼓励对城市生活垃圾实行充分回收和合理利用,鼓励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产业化和经营性服务。
第五条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统筹安排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的布、规模和处置方式。
制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应当广泛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第六条 从事新区开发、旧区改建和住宅小区开发建设的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公园、商店等公共设施、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的设置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七条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新建住宅区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开发建设单位;已建商品住宅区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开发建设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二)单位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产生单位;(三)城市集贸市场、广场、机场、车站、公共汽车始末站、博物馆、展览馆、体育场(馆)、影剧院、公园、游园等公共场所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场所主管部门或者经营管理单位;(四)其他生活垃圾收集容器和设施的设置责任人为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
第八条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建设应当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和国家有关技术标准。
第九条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置设施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竣工验收,并在竣工验收后3个月内依法向所在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建设工程档案。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条 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关闭经准予使用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确有必要拆除或者关闭的,经所在地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措施,污染环境。
第十一条 城市生活垃圾应当逐步实行分类投放、收集和运输。具体办法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国家标准和本地实际制定。
第十二条 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地点、分类等要求,将城市生活垃圾投放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场所。
宾馆、饭店、餐馆以及机关、院校等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单位产生的餐厨垃圾,并委托取得服务的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运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密闭收集、运输能力的单位也可以自行运送到指定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
第十三条 新建住宅区和没有纳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的新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向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如实申报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种类:(一)居民生活垃圾。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物业服务企业向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未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区,由建设单位或者居民委员会向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二)单位生活垃圾。由产生单位向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申报。
第十四条 鼓励社会力量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置。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应当取得省辖市或者县(市)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的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服务。
第十五条 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需要停业、歇业的,应当提前半年向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停业或者歇业。
第十六条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停业或者歇业前,落实保障及时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措施。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应急预案,建立城市生活垃圾应急处理系统,确保紧急或者情况下城市生活垃圾正常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
第十七条 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建立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台账。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应当定期向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报送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报表。
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应当制定城市生活垃圾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并报所在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八条 城市生活垃圾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应当符合国家城市生活垃圾处置技术规范、规程、标准,并保持处置设施、设备运行正常,维护场所内外环境整洁。
第十九条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所排放的污水、废气、残渣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处理场所在排放污染物期间,处置单位应当定期对处置设施和污染物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内容、检测方法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并向所在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交检测报告。
第二十条 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单位应当按照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规范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行为。禁止实施下列行为:(一)随意堆放、倾倒、抛撒城市生活垃圾;(二)擅自停业、歇业;(三)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城市生活垃圾;(四)将分类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处置。
第二十一条 产生城市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有关规定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省财政、价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经营性服务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由省辖市或者县(市)人民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执行,并报省价格、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二条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对不按规定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城市生活垃圾的,应当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解决;对不能及时整改解决的,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力量清扫、收集、运输、处置。
第二十三条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监督用人单位与环卫职工签订并履行劳动合同,改善职工工作条件,保障职工作业,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逐步提高职工工资和福利待遇。
第二十四条 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城市生活垃圾清扫、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执行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一)查阅复制有关文件和资料;(二)要求被检查的单位就有关问题作出说明;(三)进入现场开展检查;(四)责令有关单位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配合,如实反映情况,提供与检查内容有关的资料,不得弄虚作假或者隐瞒事实,不得拒或者阻挠管理人员的检查。
第二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一)随意堆放、倾倒、抛撒城市生活垃圾的;(二)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或者关闭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的;(三)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城市生活垃圾的。
第二十六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和环境卫生设施标准配套建设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设施的;(二)城市生活垃圾处置设施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投入使用的,建设单位不按照规定报送建设工程项目档案的;(三)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单位擅自停业、歇业的;(四)处置单位未保持处置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二)处置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检测报告的;(三)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单位未按规定建立台账或者城市生活垃圾处置单位未报送处置报表的;(四)将分类收集的城市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处置的。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不按时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纳的,按日加收3‰的滞纳金,滞纳金的数额不得超出应缴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数额,并处以应缴纳垃圾处理费金额1至3倍罚款,但对单位罚款高不得超过1万元,对个人罚款高不得超过1000元。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实行经营性服务的,按照约定办理。
第二十九条 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有关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擅自改变收费范围和标准的;(二)截留、挤占、挪用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三)监督管理不力造成城市生活垃圾不能及时清扫、收集、运输、处置的;(四)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
第三十条 本办法自2009年6月15日起施行。
每个人避免产生生活垃圾但你知道吗?垃圾若处理不当会对环境造成许多严重危害,而垃圾的正确分类和回收,不仅可以减少环境污染,可通过再利用以节省新资源的开采从而在根本上减少垃圾。
垃圾分类,是指按一定规定或标准将垃圾分类储存、分类投放和分类搬运,从而转变成公共资源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分类的目的是提高垃圾的资源价值和经济价值,力争物尽其用。
生活垃圾一般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进行“四分类”。
可回收物收集容器为蓝,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为红,餐厨垃圾收集容器为绿,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为灰。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及其固态硬盘,涉及固态硬盘领域,包括如下步骤:S1、通过保护装置驱动固态硬盘本体与主机建立连接;S2、首先确认主机系统当前可用空间是否小于调用条件阈值;S3、主机系统当前可用空间小于调用条件阈值,根据贪婪算法确定具有小有效页面数的源闪存块;S4、检测源闪存块中的有效页面比例是否大于停止条件阈值;S5、判断当前主机系统状态;该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及其固态硬盘,将可能阻塞读写请求的大部分页面迁移时延分散到主机系统空间充足时的空闲时间,降低了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时的资源独占性和高时延,使得本方法可以在不影响主机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有效地改善垃圾回收处理造成的性能问题。成的性能问题。成的性能问题。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及其固态硬盘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固态硬盘技术,具体涉及一种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及其固态硬盘。
技术介绍
[0002]固态硬盘,简称固盘,是用固态电子存储芯片阵列而制成的硬盘,由控制单元和存储单元组成,固态硬盘在接口的规范和定义、功能及使用方法上与普通硬盘的相同,在产品外形和尺寸上也与普通硬盘一致。被广泛应用于军事、车载、工控、视频监控、网络监控、网络终端、电力、医疗、航空、导航设备等领域。[0003]现有固态硬盘垃圾回收处理操作是一个整体,垃圾回收过程中有效页面迁移和块擦除部分的时延是绑定在一起的,且这个长时延的整体操作是通道独占性操作,会影响主机系统服务后续读写请求。
技术实现思路
[0004]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及其固态硬盘,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垃圾回收过程中有效页面迁移和块擦除部分的时延是绑定在一起的,且这个长时延的整体操作是通道独占性操作,会影响主机系统服务后续读写请求。[000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固态硬盘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S1、通过保护装置驱动固态硬盘本体与主机建立连接;S2、首先确认主机系统当前可用空间是否小于调用条件阈值;S3、主机系统当前可用空间小于调用条件阈值,根据贪婪算法确定具有小有效页面数的源闪存块;S4、检测源闪存块中的有效页面比例是否大于停止条件阈值;S5、源闪存块中的有效页面比例大于停止条件阈值,判断当前主机系统状态,若主机系统繁忙则终止操作,反之则继续检测当前源闪存块的有效页面比例;S6、当前源闪存块的有效页面比例达到停止条件阈值及时终止操作,否则正常执行页面预迁移操作,且每次仅迁移源闪存块中的一个有效页面;S7、在源闪存块中的一个有效页面迁移操作完成后,再次检测主机系统状态,仅在主机系统空闲时进行源闪存块有效页面迁移,避免长时间阻塞读写请求。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调用条件阈值为11%,所述停止条件阈值为1%。3.一种固态硬盘,其适用于权利要求1
‑
2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保护装置和设置在保护装置内部的固态硬盘本体(1),所述保护装置包括壳体(2),所述壳体(2)一侧的外壁上开设有活动槽(3),所述固态硬盘本体(1)设置在壳体(2)的内部;位移机构,其安装在壳体(2)的内部,用于驱动固态硬盘本体(1)水平移动;散热机构,其安装在固态硬盘本体(1)的一侧,用于对固态硬盘本体(1)进行散热,所述固态硬盘本体(1)靠近活动槽(3)的一端连接有接头(4);清洁机构,其分别安装在接头(4)的上方和下方,用于在接头(4)移回壳体(2)内部后对其表面进行清理;驱动机构,其安装在壳体(2)的内部,用于驱动位移机构、散热机构和清洁机构运行。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固态硬盘,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2)的正面和背面均开设有通风口(5)、两个所述通风口(5)的内部均安装有过滤网(6)。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固态硬盘,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机构包括安装在固态硬盘本体(1)外部的多个导热块(7)和开设在导热块(7)外壁上的多个导热槽(8),所述导热块(7)与固态硬盘本体(1)之间通过导热胶(9)连接。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固态硬盘,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机构还包括...
一、什么是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理传统方式的,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理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把有用物资从垃圾中分离出来重新回收、利用,变废为宝。
二、垃圾分类的好处
1.变废为宝
垃圾分类能够提高垃圾利用率,变废为宝,如食品、草木和织物可以堆肥,生产有机肥料。
2.减少环境污染
垃圾分类可以减少土地资源的消耗,减少垃圾处理的水、土壤、大气污染风险。
3.提高经济价值
垃圾分类可以减少垃圾处理量和处理设备,降低处理成本。提高了废品回收利用比例,减少了原材料的需求。
三、垃圾分类小误区
误区一:大棒骨是厨余垃圾
事实上,大棒骨因为“难腐蚀”被列入“其他垃圾”。类似的还有玉米核、坚果壳、果核等。
误区二:厕纸是纸,也可回收
厕纸、卫生纸遇水即溶,不算可回收的“纸张”。
误区三:塑料制品都是其他垃圾
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比如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橡胶及橡胶制品,都属于可回收物。
误区四:热水瓶胆和废旧灯管一样,属于有毒有害品
热水瓶胆本身是玻璃的,有一层很薄的水银,应该划为其他垃圾。另外,像修正液之类毒性不强,也可以归为其他垃圾。一般来说,有危害性、传染性、易燃易爆的才划为有害垃圾之列,比如抹头发用的摩丝,里面有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再比如用剩的香水,里面的酒精成分多,易挥发,这一类可以作为有害垃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