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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营产品:花箱塑木地板,垃圾桶果皮箱公园椅,铝合金围栏垃圾房

西宁防腐木花箱定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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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订量:1平方米

更新时间: 2025-09-24

发 货 地

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孙武路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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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分类

本页信息为 西安志诚塑木园林设施有限公司 为您提供 花箱塑木地板,垃圾桶果皮箱公园椅,铝合金围栏垃圾房

产品参数
  • 西安
  • 木塑
  • 多种
  • 薄膜+托
  • 15-20年
  • 物流专车
  • 防水防潮
  • 安装指导
产品优势
  • 公司主要产品有:塑木型材、木塑地板、塑木栈道地板、公园椅、园林座椅、户外休闲椅、铸铝桌椅遮阳伞、围树椅、分类垃圾桶、四色塑料垃圾桶、灭烟柱、烟蒂柱、保洁员工具箱、环卫工工具箱座椅、铝合金花箱、铝塑花箱、道路隔离护栏花箱组合、塑木廊架、木塑凉亭、栏杆、护栏、pvc楼梯扶手、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等。
  • 我们一直坚持以环保为己任,市场为导向,质量为中心,科技为基础;专注、专心、专业从事塑木行业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全套引进自动化、高产能的生产设备及工艺,具有强大的产品研发能力与生产能力,在生产工艺、设计、管理等各个环节具有高水平、高学历的专业技术人才,生产工艺不断创新,旨在为国内用户提供价廉、性能卓越的新型户外环保材料。公司历时三年时间成功研发志诚共挤塑木,产品投放市场后,在业界外引起广泛的关注和重视。

产品详情

  西宁防腐木花箱定做

  垃圾投放亭与城市景观的融合设计

  景观化投放亭采用仿木纹铝合金或彩绘钢板,与周边绿化协调统一。艺术区定制款融入地方文化元素,如苏州园林式飞檐、西安唐风纹饰等。生态型亭体整合垂直绿化系统,种植常春藤等攀援植物,夏季可降低表面温度10-15℃。声景观设计通过鸟鸣提示音替代传统蜂鸣器,噪声控制在55分贝以下。成都宽窄巷子景区投放亭作为"城市家具"设计案例,获2022年德国iF设计奖。

  本发明专利技术公开了一种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及其固态硬盘,涉及固态硬盘领域,包括如下步骤:S1、通过保护装置驱动固态硬盘本体与主机建立连接;S2、首先确认主机系统当前可用空间是否小于调用条件阈值;S3、主机系统当前可用空间小于调用条件阈值,根据贪婪算法确定具有小有效页面数的源闪存块;S4、检测源闪存块中的有效页面比例是否大于停止条件阈值;S5、判断当前主机系统状态;该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及其固态硬盘,将可能阻塞读写请求的大部分页面迁移时延分散到主机系统空间充足时的空闲时间,降低了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时的资源独占性和高时延,使得本方法可以在不影响主机系统正常运行的前提下,有效地改善垃圾回收处理造成的性能问题。成的性能问题。成的性能问题。

  【技术实现步骤摘要】

  一种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及其固态硬盘

  [0001]本专利技术涉及固态硬盘技术,具体涉及一种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及其固态硬盘。

  技术介绍

  [0002]固态硬盘,简称固盘,是用固态电子存储芯片阵列而制成的硬盘,由控制单元和存储单元组成,固态硬盘在接口的规范和定义、功能及使用方法上与普通硬盘的相同,在产品外形和尺寸上也与普通硬盘一致。被广泛应用于军事、车载、工控、视频监控、网络监控、网络终端、电力、医疗、航空、导航设备等领域。[0003]现有固态硬盘垃圾回收处理操作是一个整体,垃圾回收过程中有效页面迁移和块擦除部分的时延是绑定在一起的,且这个长时延的整体操作是通道独占性操作,会影响主机系统服务后续读写请求。

  技术实现思路

  [0004]本专利技术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及其固态硬盘,以解决现有技术中垃圾回收过程中有效页面迁移和块擦除部分的时延是绑定在一起的,且这个长时延的整体操作是通道独占性操作,会影响主机系统服务后续读写请求。[000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专利技术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固态硬盘本文档来自技高网...

  【技术保护点】

  【技术特征摘要】

  1.一种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如下步骤:S1、通过保护装置驱动固态硬盘本体与主机建立连接;S2、首先确认主机系统当前可用空间是否小于调用条件阈值;S3、主机系统当前可用空间小于调用条件阈值,根据贪婪算法确定具有小有效页面数的源闪存块;S4、检测源闪存块中的有效页面比例是否大于停止条件阈值;S5、源闪存块中的有效页面比例大于停止条件阈值,判断当前主机系统状态,若主机系统繁忙则终止操作,反之则继续检测当前源闪存块的有效页面比例;S6、当前源闪存块的有效页面比例达到停止条件阈值及时终止操作,否则正常执行页面预迁移操作,且每次仅迁移源闪存块中的一个有效页面;S7、在源闪存块中的一个有效页面迁移操作完成后,再次检测主机系统状态,仅在主机系统空闲时进行源闪存块有效页面迁移,避免长时间阻塞读写请求。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调用条件阈值为11%,所述停止条件阈值为1%。3.一种固态硬盘,其适用于权利要求1

  ‑

  2任一项所述的一种固态硬盘垃圾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包括保护装置和设置在保护装置内部的固态硬盘本体(1),所述保护装置包括壳体(2),所述壳体(2)一侧的外壁上开设有活动槽(3),所述固态硬盘本体(1)设置在壳体(2)的内部;位移机构,其安装在壳体(2)的内部,用于驱动固态硬盘本体(1)水平移动;散热机构,其安装在固态硬盘本体(1)的一侧,用于对固态硬盘本体(1)进行散热,所述固态硬盘本体(1)靠近活动槽(3)的一端连接有接头(4);清洁机构,其分别安装在接头(4)的上方和下方,用于在接头(4)移回壳体(2)内部后对其表面进行清理;驱动机构,其安装在壳体(2)的内部,用于驱动位移机构、散热机构和清洁机构运行。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固态硬盘,其特征在于,所述壳体(2)的正面和背面均开设有通风口(5)、两个所述通风口(5)的内部均安装有过滤网(6)。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固态硬盘,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机构包括安装在固态硬盘本体(1)外部的多个导热块(7)和开设在导热块(7)外壁上的多个导热槽(8),所述导热块(7)与固态硬盘本体(1)之间通过导热胶(9)连接。6.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种固态硬盘,其特征在于,所述散热机构还包括...

  西宁防腐木花箱定做

  在社会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的当下,人们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回收愈发重视,垃圾分类箱应运而生,成为城市生活中的设施。

  垃圾分类箱在减少环境污染方面成效显著。它引导人们将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有害垃圾如废电池、废灯管等投入红箱;可回收垃圾如废纸、塑料瓶等放入蓝箱;厨余垃圾如剩菜剩饭、果皮等置于绿箱;其他垃圾则放进灰箱。这种分类方式有效降低了有毒有害物质的排放,减轻了对土壤、水源和空气的污染,为我们的生活环境筑牢了防线。

  在资源回收利用上,垃圾分类箱也发挥着关键作用。它将可回收垃圾和厨余垃圾分开放置,为资源回收创造了良好条件。回收后的废弃物可转化为再生资源,减少对自然资源的依赖。比如,废纸能再生为纸张,塑料瓶可制成新的塑料制品,既节约了资源,又创造了经济价值。

  使用垃圾分类箱,不仅是一种行动,更是一种文明惯的体现。它反映出人们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重视,彰显了社会的文明进步。推广垃圾分类箱,能鼓励人们养成良好生活惯,提升文明素质,共同打造宜居城市。

  上海作为国内垃圾分类的先行者,为全国提供了宝贵经验。2019年起,上海率先实施严格垃圾分类,推广垃圾分类箱。通过广泛宣传、加强监管和提供便捷回收服务,市民逐渐养成垃圾分类惯。这一举措提高了资源回收率,减少了污染,让城市更加清洁宜居。

  垃圾分类箱是城市环境保护和文明进步的重要工具,它减少污染、促进资源回收、提升社会文明,为实现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让我们积推广垃圾分类箱,携手共创美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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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通用13篇)

  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能无误进行,通常需要预先制定一份完整的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我们应该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垃圾处理实施方案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了解决建设工地、施工不围挡、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拆迁扬尘以及乱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撒渣土物料、夜间施工扰民等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地及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整治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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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落实强化管理从严治法”的原则,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治,提升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拉运车辆,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乱抛撒、乱倾倒、超速超载、噪声扰民等违法违章行为,杜扬尘污染,解决垃圾“搬家”、“围城”现象,确保我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任务分工

  整治活动由区住建牵头,市综合执法大队、区市容环境管理、区旧城办及各镇、办事处按分工组织实施。

  (一)市综合执法大队

  1、完善审批核准制度。对辖区工地进行普查,严格检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全程监控工地源头装载、路线行驶及倾倒地点,对违反规定一律挡停并依法重处,严格限制白天拉运时间,并实行核准审批制度;

  2、严格检查执法。建立完善全天候监管制度,加强夜间常态化管理力量。督促建设工地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和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的运输车辆,对使用非法运输车辆的建设工地进行停运整顿,对非法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滴漏污染路面,对违反的商砼运输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二)区住建

  1、负责建筑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督查施工单位8月10日前对待用的渣土、白灰、建筑垃圾等全面覆盖,扬尘污染;

  3、8月20日前,督促完成工地硬化出入口,建设标准的冲洗站,配备相应的车辆清洗设施;

  4、对不听劝告,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在施工资格;

  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标准围挡现场,取消悬空式、软体、纱网式等不合格围挡墙;

  6、外排、进入的建筑垃圾和物料,使用持有市综合执法核发的《准运》密闭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倾倒在指定地点。

  (三)区旧城办

  1、负责拆迁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加强拆迁工地管理,为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拆迁,对不履行湿法拆迁的工地,立即叫停。

  3、因拆迁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

  (四)区市容环境管理、各镇办

  负责及时清扫、清洗道路抛撒物,确保辖区无积存垃圾。对严重抛洒现象,由辖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及时清理,市综合执法大队积协调市综合执法落实清扫费用。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2、健全联动机制。各部门要在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建立联络员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协调整合力量,研究对策措施,整治活动办公室每月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两次联合行动,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3、落实考评机制。整治活动办公室在活动结束后,组织对各部门履行职责、完成任务、建立机制等情况进行督查验收,对检查出的问题限期整改,对突出问题媒体进行曝光,对领导不重视、措施不力、工作滞后、进度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并将检查情况纳入双创考核内容。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结束后,10月31日前,以书面材料形式将整治情况报区住建,由区住建汇总后上报市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卫生部对学校卫生的要求,为了给全校师生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环境,做好流行疾病的预防工作,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规范垃圾的处理,特制定本方案。

  一、根据卫生部的相关规定,垃圾场的设置应远离生活区,水井等生活设施以外200米以上。

  我校垃圾站位于正门围墙篮球场边上,班级、宿舍垃圾按时直接运到垃圾站,放置到垃圾车内。

  二、为了方便我校师生处理个人垃圾和班级垃圾,学校将提供的垃圾桶和垃圾箱,垃圾桶提供给班级和男生宿舍。

  三、垃圾桶、垃圾箱,垃圾车具体的位置如下:

  1、根据校道的具体情况放置垃圾箱。

  2、教工宿舍前放置四个垃圾桶。

  3、在女生宿舍1、2幢,6、7幢各放置垃圾车一部,男生宿舍各楼层放置垃圾桶,并在垃圾处理的时间段内提供垃圾车转运垃圾。

  4、在各班级的`教室外面放置两个垃圾桶。

  5、办公区各楼层放置一个垃圾桶。

  四、为了做好垃圾的清运工作,对宿舍区和教学区清运垃圾的时间规定如下:

  (一)教学区

  教学区集中转运垃圾的时间

  1、早上:6:40—7:20

  2、晚修后:17:30—19:30

  (二)宿舍区

  1、早上:6:40—7:20

  2、晚间:23:00—23:30

  (三)办公区:

  早上:7:30—8:30

  (四)食堂、超市、小卖部转运垃圾时间:

  1、早上:7:00—8:00

  2、晚学后:19:00—20:00

  五、监管人员安排;

  (1)宿管中心在6:40—7:20、23:00—23:30这2个时间段安排相关人员对宿舍区转运垃圾进管理,如有学生乱倒、乱转运垃圾情况,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要求学生整改,对不服从整改的学生将上报学生科和总科务处理。

  (2)值周班级在2个时间段负责对教学区和宿舍转运垃圾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同时学生会派2名学生在垃圾站值勤,维持秩序。对乱转运的行为,值周班级和学生会成员对相关行为班级进行登记,并报学生科和总务科处理。

  (3)总务科在2个清运垃圾时间段有垃圾工、清洁工第天1人值班,指导学生清运和倒垃圾,要求学生倒入车内,装满后及时拉到垃圾车存放地点,并按照要求每天定时对垃圾站进行清洗打扫和。

  (4)垃圾工对负责的垃圾点的垃圾每天按照要求及时清运到垃圾站,及时将垃圾车放在垃圾点,垃圾箱要及时装上垃圾袋。

  六、班级卫生要求:

  1、各班级在垃圾桶内装上垃圾袋,由值日生在规定的垃圾处理时间内连桶和袋抬到垃圾站处理,严禁在垃圾转运时将垃圾袋拖在地上移动。

  2、各班级垃圾桶要及时清洗,蚊虫滋生。

  3、垃圾桶盛装垃圾不要溢出垃圾袋,如垃圾过多分装后再转运。风吹掉落,影响班级卫生状况。

  七、班主任要经常在班级进行爱国卫生教育、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行为惯,不要随意往窗外、路边乱扔垃圾。

  八、教育和处罚

  1、对不按要求和地点处理垃圾的班级和个人,发现后要求及时整改。对违反规定三次者处50.00元罚款,用作学校垃圾清洁费用。对屡教不改者进行通报批评。

  2、对违反规定人员学校将启动问责机制,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理。

  按照建设“智慧、文明、美丽、幸福”新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建设宜居乡村,打造秀美的工作实际,为切实改善小区环境卫生面貌,提高农民群众生活质量,市政府决定于4月份集中开展一次小区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实施时间、范围

  全市14个社区、193个小区,自20xx年4月1日至4月30日,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清理小区积存垃圾。

  二、工作任务

  1.清理镇村内各条道路两侧及道路边沟内积存的垃圾、杂土,清除道路两侧的垃圾堆放点。保持垃圾池(箱)周围清洁,新产生的垃圾规范堆放收集。

  2.清理房前屋后的卫生,保持固定垃圾收集点周围清洁,生活垃圾日扫日清。

  3.清理河道、池塘、溪流、沟渠等水体的积存、漂浮垃圾,消除蚊蝇孽生地,保持水体清澈、畅通。

  4.清理林地内和田间地头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5.清理村屯周边的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6.清理小区集贸市场内及周边积存的垃圾,严禁小区集贸市场垃圾露天堆放,集贸市场垃圾日产日清。

  7.清理柴草堆、粪便堆、杂物堆,解决柴草、粪便、杂物乱堆乱放产生的脏、乱、差问题。

  三、组织实施

  各社区为主体,统一组织本辖区内村屯开展集中清理积存垃圾;市交通、市公路行政管理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清理所属公路两侧垃圾;市水务负责所属河道垃圾清运工作。

  四、考核验收

  (一)验收范围

  14个社区、193个小区。

  (二)考核评分办法。

  1.路边(2):

  (1)主要道路两侧无积存垃圾。

  (2)次要道路及宅间路两侧无积存垃圾。

  (3)主要道路边沟内无积存垃圾。

  (4)垃圾池(箱)周围清洁,新产生的垃圾规范堆放。

  2.农贸市场边:

  (1)集贸市场内及周边无积存垃圾。

  (2)市场垃圾不露天堆放。

  3.社区

  社区周边无积存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上述要求扣1分,单项。

  (三)验收方式

  由街道办牵头,14个社区代表参与,组成验收小组,对每个社区政府所在地及随机抽取的3个小区进行现场打分,按平均得分多少对各社区进行大排名,验收结果在全市予以通报。

  五、相关要求

  1.各社区要加强领导,统一组织,迅速行动,抓紧落实,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对辖区内镇村的积存垃圾清理整治。突出重点区域,彻底清除卫生、堆积垃圾等重点问题,改善镇村环境卫生面貌。

  2.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单位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小区积存垃圾清洁月活动,充分发挥小区新任两委班子的战斗堡垒作用,激发农民群众的积性和主动性,动员村民不等不靠不要,自己动手,清洁家园,建设宜居乡村。

  3.市街道办、市政府督查室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及时发现清洁月活动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并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为打开我镇农村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面,在村探索先行试点,有效地改善村容村貌,提高村民生活质量,打造“和谐秀美里”,根据村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运行模式和设施布

  (1)运行模式。

  ①户集中:农户负责自家房前屋后的环境卫生保洁,并将垃圾集中倒置在垃圾箱或垃圾桶内。

  ②村收集:村保洁员每日沿清运线路,将垃圾桶内垃圾转移至垃圾箱内,并清扫散落的垃圾,圩场保洁员逢圩清扫1次,负责将圩场范围内垃圾集中并清运到附近垃圾箱内。

  ③镇转运:村运输员使用钩臂式垃圾车及时将装满的垃圾箱转运到铅厂村垃圾中转站倾倒。

  ④县处理:由县环卫所将铅厂村垃圾中转站垃圾转运至县垃圾处理厂处理。

  (2)设施布。按照村现有户数390户,每8户放置1个垃圾桶,密集居住超过120人放置1个垃圾箱,圩场内三个方向各放置1个垃圾箱,总计放置52个垃圾桶,10个垃圾箱。具体位置分布初定为17个片区,并将根据农户反映及时调整。采取每户补助300元自建垃圾焚烧池的形式运作。

  二、成本测算

  (1)购置保洁工具,合计约18.86万元:

  ①钩臂式垃圾车1辆,8.5万元;

  ②钩臂式垃圾箱10个,每个7600元计7.6万元;

  ③大号240L带两轮户外塑料垃圾桶(绿)52个,每个300元计1.56万元;

  ④重货运电动三轮车1辆,改装后费用1.2万元。

  (2)保洁人员工资,合计2700元/月:

  ①保洁员、运输员各1名,每人每月800元基本工资+200元工具维护费用+200元绩效工资,计2400元/月;

  ②圩镇保洁员1名,按曾令忠模式向商户、摊贩收取保洁费,范围扩大至坳下桥头入口-橙香园餐馆-感恩苑集中点入口-老街桥边,每月由村补助300元。

  (3)场地建设和日常费用:

  ①放置垃圾箱位置征地、硬化,约3.2万元;

  ②20户农户,每户补助300元自建垃圾池,计6000元;

  ③钩臂式垃圾车燃油、保养费用,约4万元/年;

  ④电动车充电、维修费用,约700元/年。

  三、资金筹集

  (1)根据村民代表大会,确定每人按6-10元/年缴纳家庭保洁费(五保户、低保户可免收),圩场内商户另按每店面20元/年缴纳商户保洁费。

  (2)“三送”挂点单位及争取上级项目解决,已落实1.2万元。

  (3)镇政府每年拨出专项资金,包干使用;村委会每年解决5000元日常运行费用。

  (4)积拓宽筹资渠道,积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

  四、机构职责

  (1)村委会、村环境保洁理事会共同负责:

  ①村内环境卫生的监督和管理;

  ②监督保洁队的日常工作,确保村内垃圾箱、垃圾桶不出现积存的'现象;

  ③向农户、商户、商贩收取保洁费,并按时支付保洁队员工资;

  ④监督环卫设施建设,督促资金、账目公开、公示。

  (2)管理小区卫生责任人:初步划分为19个管理小区,每个小区确定本组组长为责任人、一名党员为义务监督员,负责监督本责任区卫生环境。

  (3)村民代表大会:

  ①讨论卫生责任管理小区的划分和变动;

  ②确定家庭及商户垃圾处理费的具体金额,并根据实际情况动态调整;

  ③通过“讲文明、爱卫生、好家庭”评比标准和具体奖励措施;

  五、奖惩制度

  (1)村委会每月在村内组织一次“讲文明、爱卫生、好家庭”评比,并将评比结果在公示栏上公布。对连续3个月评选为优秀的,按家庭人口,每人给予100元奖励。

  (2)通过《村规民约》,由村委会联合理事会对以下行为进行处罚:

  ①对垃圾乱扔、乱倒、乱堆的农户,连续告知收效不明显的,罚50元/户;

  ②对窃取或破坏公共卫生设施的,以一罚十,严重者将移交公安机关;

  ③对其他违反《村规民约》行为,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视情况给予警示教育,严重情况者追究相关责任。

  六、实施步骤

  20xx年5月底前——向村村民开展意识宣传;启动各项垃圾处理设施建设。

  20xx年6月底前——在村正式运行环卫系统。

  20xx年9月起——根据试点效果,统筹建立村、村环卫系统。

  20xx年内——在里基本建立机制,环卫系统正常运行。

  打造整洁、优美的现代生态城镇,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xx年,我镇被列为全县4个垃圾处理和环境综合治理试点圩镇之一。为切实改善居民生产生活环境,进一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根据永办发[xx]38号文件精神,现就圩镇垃圾清理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可持续发展战略,以环境整治为载体,以垃圾治理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圩镇环境建设与管理力度,着力解决脏、乱、差的问题,使居民养成讲卫生爱清洁的惯,努力塑造清洁卫生、文明向上的新形象,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好坚实的环境基础。

  二、工作目标

  围绕推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科学规划,统一部署,整体推进,发动群众积参与,建立健全垃圾处理管理机制,注重提高居民意识,结合全县乡村垃圾处理、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开展垃圾集中清理、整治活动,确保圩镇垃圾日产日清,镇容镇貌明显改观。以试点为契机,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镇自然村开展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及乡村垃圾处理工作。

  三、工作要求

  对照县文件精神达到“六个一”标准:“即制定一套实施方案,配置一辆清运车,安置一批垃圾箱(池),建设一处垃圾填埋场,固定一批保洁人员,确保一个整洁、优美的乡村环境面貌。”全面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及时清理路面和公共场所垃圾,清除乱贴乱画;沿街合理设置垃圾箱(池),加强镇村结合部、闲置地块管理,消灭环卫管理盲区和;建立卫生保洁制度,组建化的环卫队伍,垃圾收运及时,并实行集中处理,着力提高环卫保洁水平。企事业单位认真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明确内部保洁人员,建立卫生保洁制度,单位砌筑垃圾收集箱按指定地点存放、处理,不得任意倾倒。

  四、工作步骤

  圩镇垃圾清理工作分五步实施:

  1、宣传发动阶段(8月10日—8月17日)。通过会议、散发致居民朋友的一封信等形式,宣传垃圾收集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取得广大群众对工作的支持、理解和配合,为全面开展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营造良好的氛围。

  2、筹划准备阶段(8月18日—8月31日)。建立健全垃圾收集清理工作机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组织保洁人员开展培训,设置、完善卫生设施,添置垃圾清运器具、车辆。

  3、集中整治阶段(9月1日—9月20日)。镇政府、各单位、居民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突出重点,对责任区的环境卫生开展集中整治,全面清理积存垃圾,做到路旁、宅旁、河旁无垃圾,圩镇环境面貌明显改观。清除河道水中水草、水面飘浮物、岸边的生活垃圾;公共场所、公路边的生活垃圾、白污染物,消除卫生。

  4、巩固提高阶段(9月21日—10月31日)。建立健全垃圾清扫保洁、收集、运输、处置管理责任制,完善管理机制,加强日常保洁管理。与居民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镇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对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作和居民家庭卫生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5、迎接上级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12月15日)。通过几个月的工作,搞好总结,为下一年度全镇全面铺开总结经验,同时准备上级有关部门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

  农村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农村工作的重要任务,是改善农村环境卫生状况,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的'重要举措。各村和各企事业单位要把垃圾集中处理工作摆到重要的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切实抓出成效。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镇政府成立“乡村垃圾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xx(镇书记),副组长:xx(),副组长:xx(副),成员:xx、xx、xx。领导小组负责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组织、指导、检查、督导工作。相关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共同做好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

  2、强化宣传,提高认识。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人民群众的认识,引导广大群众积主动参与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要充分利用广播以及镇务公开橱窗、横幅标语等多种宣传形式,大力宣传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意义和相关措施,普及知识,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通过宣传,使整治工作在农村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形成全社会参与、全民共建的良好氛围。

  3、加大投入,完善设施。垃圾清理资金筹措坚持多元化、社会化的原则。要解放思想,立足自身,多头多路筹集农村垃圾集中清理工作的资金,建立多形式、多渠道的投入机制。一方面可以根据自身条件,按照“谁收益谁付费”的原则,参照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处理收费办法,对镇村居民、商业网点、建筑工地、企事业单位等适当收取垃圾清运费和处理费;开展农村垃圾清理是事关长远的好事、实事,要鼓励和倡导社会各界捐助农村垃圾整治事业,动员各类企业和社会能人捐资,鼓励广大群众投工投劳,确保集中清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调查动因:

  随着人们环境卫生意识的提高,农村的卫生面貌有了很大的变化,走在农村也时常可见公共垃圾桶,这为解决农村垃圾处理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村民人数不断增多,垃圾的数量也与日俱增。几只公用垃圾桶是无法满足垃圾处理的要求;同时,也由于卫生惯的原因,垃圾乱扔的现象也在所难免了。由此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日益严重,对环境造成了巨大危害,所以想要为解决解决农村垃圾处理问题尽一点力量。

  二、调查方式:

  根据老师和学校的安排,我只能在周末采用实地调查、访问和查看等方式进行调查。

  三、调查时间:

  20XX年10月到20XX年3月。

  四、调查过程

  首先是查问村民,看村民有何意见和看法,然后再是自己慢慢观察,后来又问了问村民是如何处理垃圾的,还问了问捡垃圾的老人。又通过上网查阅有关于垃圾处理的现象和方法,然后再进行汇总,通过大量材料和图片以及现状的分析,在老师的指导下形成调查报告。

  五:调查反映出的问题:

  1、农民的居住地方都是散开住的。因为没有集中住在一块,所以垃圾都是随地乱扔,在农村的各个角落遍地都是,长年积累无人清理,污染环境,对空气有恶劣的影响。

  2、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村民也越来越多。于是垃圾就难处理了,由于农村没有专门的垃圾处理站,导致垃圾积累多了无法处理掉。

  3、由于是农村,大量的农民不会给垃圾分类,所以他们会把垃圾大量焚烧、填沟、埋没,导致有很多危险垃圾难处理又对土地及地下水资源污染。

  4、因为我们农村里的文化水平不高,所以意识差。农村生活垃圾粪便处置严重滞后,因未经真正无害处理而直接排放到河里和田里,但目前还存在少量的露天粪缸,部分粪便还得不到无害化处理。

  六、解决措施:

  那么对于垃圾处理有哪些解决的措施呢?让村民知道垃圾的分类有关知识,了解垃圾的正确处理方式,形成健康的垃圾处理理念。就像一位哲人说过:“垃圾只是放错位置的财富,垃圾归属将是没有垃圾。”对于农村也就是像我们村子这样的农村,我有以下几点建议:

  (1)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乡下,科普宣传等于形式,提高村民的意识,引导农民改变生活陋,在马路或村民经常活动较多的地方设置垃圾桶。树立文明生活意识,争当环境保护者;

  (2)我们可以在农村组织一次捡垃圾的活动,加强管理,建立固定的垃圾处理场所,使农民能定时定点投放垃圾,还要安排专人定时清运,垃圾常清化,这样可以提高农村垃圾的收集率、清运率、处理率,让农民学会给垃圾分类。

  (3)使无用的废弃垃圾变废为宝。由于农民的`环境保护意识还不够强、不够了解,农民还没有意识到垃圾的危害性,对垃圾以及垃圾的处理还不够充分了解。

  (4)教育村民认识到垃圾对土壤环境的影响;造成水资源严重破坏;存在传播疾病的危害隐患。

  七、垃圾处理的意义:

  (1)是为了减少占地面积;

  (2)减少对环境、空气、土壤的污染和危害;

  (3)美化我们的家园,预约我们的身心,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满幸福。

  我们一定要从现在起保护环境,爱护环境,从我们身边开始保护,让我们行动起来吧!

  一、建立垃圾处理管理体系

  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责分工,实行属地管理,建立一个由“县农工部牵头、各乡镇属地管理、各部门分线负责”的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管理体系。各乡镇根据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吉办字[20XX]103号关于印发县20XX年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完善垃圾收集体系,完善环卫收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清洁工程管理机制。做好所辖范围内的保洁和垃圾清运工作制度的制定、落实、监督和管理工作,并因地制宜地落实好建筑垃圾、生产垃圾处置机制。

  二、完善垃圾收集设施

  根据我县地理位置情况和各乡镇垃圾实际产生量,分三个点布建设垃圾压缩站集中收集点,分别为中路片的镇。各乡镇负责每日对农村垃圾进行收集后集中进行压缩,未建设压缩站的乡镇采取就近原则运送到小城镇生活垃圾压缩站进行压缩,由县环卫所定期集中收集到县垃圾处理场处理。

  三、落实责任分工

  各乡镇负责环卫队伍建设和环卫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农村清洁工程管理机制。负责辖区生活垃圾压缩站和中转站建设选址和土建工程的具体实施;负责协助有关部门落实设备安装及其他配套建设任务,负责做好项目申报和检查验收工作;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压缩站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生活垃圾的集中收集。

  1、县城管负责全县环卫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察检查;负责压缩设备和车辆的统一采购和配置。

  2、县环卫所为业务管理单位,负责生活垃圾压缩站和中转站建设和管理的业务指导,负责对小城镇生活垃圾压缩站垃圾集中运送处理。

  四、时间要求

  1、20XX年10月底前完成、镇、中转站建设任务。

  2、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镇生活垃圾压缩站基础工程建设。

  3、20xx年2月底前完成压缩设备和车辆的统一采购和配置。

  4、20xx年5月底前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和技术人员培训等工作。

  5、20xx年6月开始试运行。

  6、12月前各乡镇按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吉办字[20XX]103号关于印发县20XX年农村清洁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文件精神完善垃圾收集体系。

  垃圾处理实行收费制度,由各乡镇按照县物价批准的收取标准,具体金额参照物价的收费标准。各乡镇可以面向村居民收取垃圾处理费。,县环卫所按照每车次收取,县财政每年补助各乡镇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处置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面广量大,各部门要充分运用多种渠道积向上争取农村环境保护、污染整治、村庄整治、河道保洁等方面的资金补助,加大对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的扶持力度。各乡镇、管理区要发动各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工商业主等积履行各自的保洁义务,本着多扔垃圾多收费的原则,收取合理的垃圾清运费用,用以弥补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置费用的不足。

  (一)加强领导

  镇政府要高度重视,把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作为加快城乡一体化步伐的重要措施,作为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行动,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完善制度,制定具体管理办法,层层落实责任、落实措施、落实资金,推动试点工作的开展。要及时总结经验,逐步推开,建立起覆盖县、镇、村三级的生活垃圾收集、清运、处理网络,实现日产日清、集中收集、统一清运、无害化处理。

  (二)强化宣传

  县、镇、村(居)要广泛深入宣传生活垃圾收运处理一体化试点工作的意义,争取广大群众支持和配合,不断提高单位和村民实行集中收集的主动性。要教育引导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惯,逐步消除乱倒乱扔生活垃圾的不良行为惯,促进整体环境卫生质量的提高。

  各乡镇要结合自身实际,建立各自的环卫组织和检查监督员队伍,并配备相应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抓好农村垃圾集中收集清运工作的落实、检查和督促工作,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加强对农村清洁员相关的指导、考核和培训,使农村的环境卫生工作真正实行机构、人员、经费的三落实,确保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今年寒假我通过对附近乡镇的生活垃圾处理调查,了解农村垃圾处理现状,并分析各种问题原因,并且制作有效方案来解决这些问题。

  通过调查我发现像一些白垃圾.生活废品.不能够被腐蚀的东西许多都是低效处理,也没有人回收!这个毛病一直是现在社会的重大问题,所以说21世纪糟糕的发明是塑料包装的发明,我认为这些白塑料带类的垃圾是可以回收的,只是现在没多少人去做这件事.

  我认为乡镇上的小卖部商家等不应该在免费提供塑料袋,应该使用篮子牛皮袋等代替。并且多设置垃圾箱,用垃圾车定期拉倒垃圾站。有些可回收的回收可降解的可直接掩埋,不可降解的可集体焚烧,烟尘处理后再排放。并且把渣滓做成泥土。还应该提高村民的意识村委会要做定期检查监督,树立意识。

  我认为合理处理垃圾问题是十分的必要。垃圾中可利用资源门类很多,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中的无机物可制作建材;生活垃圾中以厨余垃圾为主的有机物可经发酵制肥或制作营养土,用于改良土壤;可燃物可焚烧供热、发电;废旧塑料可制作工业塑料块、再生塑料颗粒及木塑制品;其它玻璃类、废纸、废织物、废橡胶、废家电及骨类等均具有利用价值。对垃圾中资源有不少人有认识误区,认为经捡废品的多次挑选已无可利用资源,事实是当前人们对垃圾资源化活动还不是的自觉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其行为受利益驱使。如目前主要回收金属、塑料饮料瓶、书报、纸箱等高利润物资资,而对塑料薄膜、玻璃及织物等低利润物资不感兴趣,尤其是导致“白污染”十分严重的塑料薄膜则很少有人愿意自觉回收。同时,生活垃圾中的有机物去除电池等有害物经生物发酵可生产为有机肥的基料或营养土用于改良土地,按生活垃圾中40%有机物计,营养土可用于土地改良、土地复垦将产生多么巨大而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目前农村垃圾处理面临的难点和问题。首先是农民观念意识问题。由于农民对垃圾危害了解不足,因此在处理生产生活垃圾上显得为随意。比如有时对动物尸体、农瓶等,不经处理,就随意丢弃;有时不对垃圾进行分类,将能烧、不能烧的垃圾都堆在一起随意焚烧。没有分类处理垃圾的意识,就无法正确处理垃圾,也就不能真正杜垃圾给环境和人类带来的危害。

  其次是基础设施滞后问题。农村垃圾的处理流程经过村、镇(乡)、县的收集网络才能有效分类处理,目前很大一部分农村还不具备条件开展户建垃圾池、村设垃圾回收点、镇建垃圾压缩中转站、县有垃圾填埋场的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再次是垃圾处理量大成本过高问题。垃圾场占地费,再加上垃圾运输费和填埋处理费,成本是相当高的。这就告诉我们,农村垃圾将无法按城市垃圾处理模式进行统一收集处理。

  要想彻底搞好农村垃圾问题,首先要遵循下列原则。

  一是分户堆沤减量化原则。农户将生产生活垃圾倒入垃圾池内,定期分捡可降解垃圾和有害不可降解垃圾,可降解垃圾定期分散填埋或堆肥,可减少垃圾总量的60%。

  二是分类回购资源化原则。以镇成立合作社,向农民回购有害不可降解垃圾,合作社再进行二次分类,将可利用垃圾送至废品公司资源化处理,可减少垃圾总量的30%,并从中获得一定的收益弥补合作社运行。

  三是集中处理无害化原则。将合作社分类出的有害不可降解垃圾集中送至镇压缩中转站,然后统一运送到固体废弃物填埋场集中填埋,无害化处理有毒有害垃圾。

  其次要建立新的管理模式,可按照县级政府监督指导,镇、村组织实施,村民联合自治,合作社常年运行的管理模式推行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流程。

  再次要建设基础设施网络,建立户有垃圾收集池、村有垃圾回购点、镇有垃圾中转站、县有垃圾处理场基础设施网络。

  要健全运行机制和提供经费保障。从长沙县果园镇古楼村试点经验来看,政府每年每村1.5万元即可保障合作社正常运行,全年全县只需250万元,成本只有混合型垃圾收集方式的1/7。这启示我们,只有形成户分类、村回购、镇中转、县处理的运行机制,才能真正为农村垃圾的有效处理开辟一条新路。

  对农村垃圾有效处理的思考,到底要怎么做才能有效处理农村垃圾呢?我认为须坚持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垃圾,并协调推进农村垃圾处理机制建设。

  通过以上调查我总结了两个有效处理方法:

  ⒈垃圾发电。垃圾焚烧被认为是有前途的处理方法。经科学家计算,垃圾中的.二次能源物质——有机可燃物所含热量多、热值高,每燃烧两吨垃圾可获得相当于燃烧一吨煤的热量。如果措施得当,利用一吨垃圾,可获得约300~400千瓦的电力生产能力。垃圾焚烧能够使垃圾容积减量至少90%、重量减量至少80%,并且利用蒸汽供热和发电。因此短短几年内,各地纷纷上马垃圾焚烧项目,金州抓住了其中巨大的商业机会,在中国在建和运营垃圾焚烧项目的日处理量已近10000吨。和电力这两个概念的有机融合使得更多的资本加速涌入这个产业。

  ⒉垃圾低温干馏技术。垃圾热解是实现垃圾彻底无害处理的首选方法之一。本技术主要特点为:

  (1)垃圾热解的温度较低(500~700℃);

  (2)热解自身产生的可燃气体用作加热源;(3)热解产生固体用作吸附剂或洁净固体燃料;

  (4)垃圾中的有害元素可通过自身净化来实现垃圾的无害化处理;

  (5)投资及运行费用均较低。

  调查感想:通过这次的社会实践活动,我能学到很多东西,同时也对我国的垃圾处理问题进行了了解,也对性的除理办法有了一个初步的了解,等待我们探究的东西还有很多。我在此呼吁,我们要倡导垃圾的处理方法。这不仅仅对我们的环境,对我们的身体有好处,同时也对我们整个民族,整个世界也有着长远的意义。

  尊敬的上级领导:

  xx华庭于今年9月份将近有400户入住,每天排放的生活垃圾不断增多,而目前临时的垃圾场地因工程发展需要也即将迁移,为确保小区环卫工作正常运行,并从长远发展大计考虑出发,希望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给予支持,尽快明确和落实小区垃圾房(中转站)的.规划、设计、定位、施工时间和竣工交付使用时间等具体问题。

  从物业管理角度考虑出发,有关xx华庭项目垃圾房建设及小区生活垃圾处理事宜,现拟定以下方案:

  一、垃圾房建设要求

  1、在小区管辖范围内选择合理地段,尽量选择远离住户居住及主要出入道口位置(根据项目发展规划,具体位置现场待定);

  2、道路交通便利,便于环卫车出入操作;

  3、设置完善的供水排水系统,方便场地清洗需要;

  4、配置废气排放设备,以适合要求;

  5、建筑外形尽量做到美观大方,具有观赏特;

  6、建筑物的高度、宽度好能容纳环卫处2个垃圾大斗车的空间(详见环卫处提供垃圾房及大斗车图纸1份附后);

  7、房门考虑拉闸式或扇形双开款式;

  8、建筑物周围建议种植高大和茂盛的树种包围,避免影响雅观环境。

  二、生活垃圾日常处理要求

  1、在各楼宇及公共区域的位置合理摆放垃圾桶,方便业主和清洁工人每天投放生活垃圾;

  2、清洁工人按工作量化要求,每天从各垃圾桶将垃圾清运至垃圾房(中转站);

  3、根据垃圾中转站堆放垃圾数量情况,由小区管理处通知环卫处从垃圾中转站清运至垃圾处理厂;

  4、环卫处每次清运垃圾后,由我司清洁服务组对垃圾中转站及时清洗和,确保卫生合格达标。

  以上方案,当否?敬请上级审核决定,以便相关部门配合设计和施工。

  拟案:xxx

  批示:xxx

  呈送:董事办、总经办、开发部各1份

  校园垃圾,作为生活在校园里的师生自身产生的垃圾,虽然比较单一,但如果处理不好,不仅会影响学校的环境,而且还会产生一定的污染。针对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制度。

  在当今社会,意识越来越浓厚,合理的处理垃圾和促进对每个人都是十分重要的,学校要加强这方面的.宣传,让师生充分了解其重要性。

  实施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工作

  1、拟定垃圾分类处理办法,依其性质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等类。对于有毒垃圾,尤其应谨慎处理,避免污染中毒事件发生。配合环何部门回收清除计划,制定阶段回收目标,予以逐步完成。

  2、办理资源回收计划,利用各种集会,向学生加以宣传垃圾分类资源回收概念,进而影响社区。诸如纸类、瓶罐类及金属类等均应分类收集、储存并妥善加以利用。

  3、办理资源减量工作,将每日全校师生午餐的废弃物清除、回收、自理。每日午餐及校园落叶等有机垃圾,含有大量水分不易处理,做堆肥处理,减少垃圾处理量。

  4、学校垃圾应每日清理,并于校内适当场所,设置标示明类之垃圾容器,保持容器四周清洁,检查有无堆置杂物等情形,以常保校园环境整洁。

  执行实验及实废弃物管理

  1、本办法指废弃物包括自然科学实验室及其它教室等产生的废弃物,可分三项:固体:实验所产生有害固体废弃物,如品器材、容器、玻璃、陶瓷等。液体:化学品、油墨、废水等。气体:粉状污染物、挥发性有机气体、恶臭气体等。

  2、实验室内放置红及蓝储存桶,用以分别存放放弃物。蓝桶:放置害之一般废弃桶。红桶:放置害之可回收废弃物。

  3、实验室内放置标签废酸类、废碱类、废金属类及废有机溶剂之储存桶,存放一般之实验液,避免直接排放造成环境污染。

  4、各类废弃物妥善处理后,卫生组定期联系单位外运处理。

  章 总则

  条

  为了加大县城区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提高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改善城市环境质量,根据国家、、、总《关于实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促进垃圾处理产业化的通知》(计价〔2010〕872号)和《x壮族自治区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精神,结合田阳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城市生活垃圾是指居民、单位在日常生活及为生活服务中产生的废弃物,不包括工程施工活动中产生的建筑垃圾与渣土、泥浆等废弃物以及医疗垃圾、工业垃圾、固体废弃物等。

  第三条

  凡在田阳县城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包括交通运输工具)、个体经营者、社会团体、城镇(村)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以及进城设摊销售()货物的摊(货)主,均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以下简称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

  县建设是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县城环境卫生管理站(以下简称县环卫站)是垃圾处理费的收费主体,具体负责垃圾处理费的收费工作。

  第五条

  城市生活垃圾使用环卫车辆运输,未经县建设许可,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运城市生活垃圾到垃圾中转站和垃圾处理场以及设置消纳垃圾场地。

  第二章 收费标准及征收方法

  第六条 垃圾处理费的收费标准按田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征城市垃圾处理费的通告》执行。采取直接收取或委托代收的方式。

  第七条 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征收方法:

  (一)常住居民按每户7元/月标准计收(沿街居民户所经营或出租的门店,垃圾费另按标准计收),由居民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费;实行物业管理的小区居民住户,经县环卫站核定户数,由小区物业管理机构代收后按月向县环卫站交纳;也可提前按季度、半年、全年缴纳。(下同)

  (二)暂住居民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每人2元/月标准计收,由用人单位(业主)或房屋出租的单位、出租户负责到指定的收费处交纳。暂住人口居住不足15天按半月计收,超过15天不满一个月的按一个月计收。

  第八条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办公产生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

  按办公间数每间3元/月标准计收(其他项产生的垃圾另按收费标准计收);经县环卫站核定间数与垃圾量,双方签订垃圾收费协议,各单位在当年的六月底前到指定的`收费处一次性jiao清全年应交的垃圾处理费。

  第九条

  餐饮娱乐业、家禽饲养、屠宰加工业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以箩计收,每箩3.3元/次(一箩为25公斤,不足半箩(12.5公斤)的减半收费,半箩以上按一箩计收),经县环卫站核定垃圾量,双方签订垃圾收费协议,由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

  第十条

  餐饮娱乐业以外的经营性服务企业门面、个体经营户(含医疗门诊)的商铺垃圾处理费标准和方法:按经营铺面(店面)面积计收。30㎡以下收16元/店<月;30~50㎡(含50㎡)按0.52元/㎡<月计收;51~100㎡(含100㎡)按0.48元/㎡<月计收;101㎡以上采取协商核定计收。以上计收标准经县环卫站核定,由经营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同一个经营者有多个铺面的分别按上述面积计收。

  第十一条

  宾馆、饭店、招待所、旅社(店)、医疗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床位计收,每床位2.00元/月(不含餐馆娱乐业和医疗垃圾),经县环卫站核定,由单位或业主按月到指定的收费处缴纳。

  第十二条

  街道摊点、临时摊点、流动摊点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摊(点)计收,每摊(点)1.00~2.00元/天(具体由县环卫站按不同类别在此幅度内计收),经营数量达1吨以上的按5.00元/吨<天计收,由县环卫站每天派员收取。

  第十三条

  长、短途客车、各种进城务工车辆的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和方法:长、短途客车按实际核准载客每座位1元/月计收;各种进城务工车辆按10元/月<辆计收;费用由车主支付,经县环卫站与车主核定座位数,委托各运输企业代收后按月向县环卫站交纳。

  第十四条

  各类市场、商场、生产加工企业(不含工业、医疗、固体废物)、厂矿、村(屯)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按吨计收,委托县环卫站清运的按80元/吨计收,自运的按50元/吨计收。

  第十五条 单位和个人委托县环卫站清扫保洁单位内(外)部卫生责任区和个人场(所)地的,按0.5元/㎡<月计收。

  第十六条 建筑场地、交通事故、运输等遗撒污染等一次性清理冲洗,按5.00元/㎡<次计收,超过50㎡以上的可与县环卫站协商计收。

  第十七条 自配垃圾桶的单位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

  按每桶240.00元/月计收(每桶容量0.28立方米,重量100公斤)由县环卫站每天派车清运一次,经县环卫站与单位确定桶数,单位按月到指定收费处缴纳。

  第十八条 未纳入上述收费范围的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垃圾处理费收费标准和方法:参照以上相类似的收费标准计收,由县环卫站与发生垃圾的单位或个人协商计收。

  第三章 实行垃圾处理费减免制度

  第十九条 部队、义务教育学校、社会福利机构,按80元/吨或240元/月<桶,减半收取。

  第二十条 低保户、残疾人、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按每户5元/月计收;

  第二十一条 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当事人,垃圾处理费按实际征收的85%计收。

  第二十二条 五保户、烈属户、孤寡老人免交垃圾处理费。

  第四章 收费工作管理与处罚

  第二十三条垃圾处理费交纳对象的情况如有变动的,应及时向环卫站申请复核,以便调整缴纳标准。

  县建设要经常对县环卫站核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复核,对有误的应该予以纠正。

  第二十四条

  下岗职工自谋职业从事个体经营的当事人持《下岗》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低保户持《城市居民生活保障救济金领取》,残疾人持《残疾》,夫妻双方均下岗失业的居民户、下岗或失业人员单身家庭户持《下岗》或《失业》和《户口簿》,五保户、孤寡老人持《社区居委会明》,烈属持县民政出据明,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核准后,由社区居委会统一到县建设审批;经县建设审批核发垃圾处理费减免凭后,可以减征或免征垃圾处理费;未经批准,按规定标准征收;县建设每年12月20日—30日审批一次。

  第二十五条 收费单位和收费人员实行亮收费,收取垃圾处理费应当出具收费票据。

  第二十六条 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应当全额上缴县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垃圾处理费专项用于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县建设、县环卫站会同有关部门对垃圾处理的各种作业服务的实际费用和编制预算进行审核后,按规定报请县财政审批拨款。

  第二十七条 对委托代收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允许从其代收的垃圾处理费中提取7%的手续费。

  第二十八条

  单位和个人未按规定交纳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由县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查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157号令《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单位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且不超过3万元的罚款,对个人可处以应交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三倍以下不超过1000元的罚款,并依法催缴。

  第二十九条

  县环卫站建立交费户的相关档案,切实加强垃圾处理费收费工作的管理,做到应收的不漏,应免收的不收。县环卫站每季度分别向建设、价格、门报告垃圾处理费的收支情况。

  第三十条

  县物价、财政、审计、门要加强对垃圾处理费收取和使用的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该收不收、不该减免乱减免和不按规定列支使用垃圾处理费的,要依法查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县城区周边村(屯)以及各乡(镇)可根据当地实际参照实施。

  第三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20xx年十月一日起实施。

  为确保生活区环境清洁卫生,培养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积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养成良好惯,特制定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一、生活区垃圾的分类

  1、可回收垃圾(如:纸类、塑料类、金属类、玻璃类、木头类等能变卖的'垃圾)。

  2、食堂垃圾(如:剩饭剩菜、菜根菜叶、废弃油脂等)。

  3、有毒有害垃圾(如:废旧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品、废旧电器等电子垃圾)。

  二、垃圾处理的办法

  1、在生活区南侧设置垃圾桶,员工将垃圾放入相对应的垃圾桶内。员工自带垃圾袋。

  2、废纸及塑料饮料瓶以及能变卖的其它塑料;易拉罐、玻璃瓶及能变卖的其它可利用的废弃物均放入可回收垃圾处(生活区车棚南侧小屋内、按标识存放)。

  3、食堂垃圾:剩饭剩菜、废弃油脂等废物由餐厅人员集中统一处理。

  4、有毒有害垃圾和废旧电子垃圾交公司保洁集中统一处理。

  三、垃圾分类处理措施

  1、行政人事部充分利用公司微信群、员工入职培训等做好宣传教育,让全体员工充分认识垃圾分类处理的优点,为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到人人参与、人人有责。

  2、垃圾桶由行政部每周喷洒物,蚊、蝇、鼠栖息繁殖,扩大污染和危害。

  章 总则

  条 为了加强本市建筑垃圾的处理,促进源头减量减排和资源化利用,维护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长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市区内建筑垃圾的减量减排、循环利用,收集、运输、中转、分拣、消纳等处理活动,以及相关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建筑垃圾包括建设工程垃圾和装修垃圾。建设工程垃圾是指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修缮或者拆除等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和其他废弃物。装修垃圾是指按照国家规定无需实施施工许可管理的房屋装饰装修过程中,产生的弃料和其他废弃物。

  第三条 建筑垃圾处理实行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承担处理责任的原则。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本市建筑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

  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理的管理工作。

  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文明施工的要求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处理进行监督管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道路通行管理,监督落实通行时间、路线,查处相关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交通运输、规划和自然资源、水务、市场监督管理、房屋管理、生态环境、林业和园林、应急管理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做好建筑垃圾处理的相关管理工作。

  土地、矿山、林地、绿化带、河流、水塘、堤坝、铁路、公路、桥梁等权属单位或者管理单位应当加强日常巡查,发现建筑垃圾处理相关违法行为及时劝阻,并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条 区人民政府是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加强对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理管理工作的领导。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所辖区域内建筑垃圾处理的源头管理以及协同配合工作。

  第六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建筑垃圾处理管理的资金投入,所需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 建立建筑垃圾综合治理制度。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定期会同城乡建设、林业和园林、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公安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查处建筑垃圾处理违法行为。

  第八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应当将建筑垃圾处理的管理信息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共享。

  第九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及车辆、处置场所运营单位在建筑垃圾处理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依法纳入行业监管平台和社会信用体系,对违法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

  第十条 本市建筑垃圾处置协会应当制定自律规范,督促本协会的会员单位加强建筑垃圾处理活动的管理;对违反自律规范的会员单位,可以采取相应的自律惩戒措施。

  第二章 源头减量与资源化利用

  第十一条 本市推广装配式建筑、全装修房、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绿建筑设计标准等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标准,促进建筑垃圾的源头减量。

  第十二条 鼓励将土石方施工产生的工程渣土,依法用于废弃矿坑回填、山体修复、土地复耕、园林绿化等项目。

  鼓励将建设工程产生弃料中的可利用建筑垃圾,依法生产再生骨料、砌块、填料、路基垫层和墙体材料等再生利用产品。

  第十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产业、财政、金融、土地利用等方面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给予扶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鼓励和支持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研发和生产。

  第十四条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存放的建筑垃圾污染周边环境。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处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粉尘、噪声等,再次污染。

  第十五条 本市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单位等开展相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合作,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

  第三章 规划和建设

  第十六条 建筑垃圾消纳、中转分拣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等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设置,应当纳入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发展和、规划和自然资源、城乡建设、生态环境、财政等主管部门,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项规划和城市建设和管理的需要,编制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建设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建设计划,组织建设本辖区中转分拣场所和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厂,并结合本辖区自然条件,统筹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

  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划、等方面的规定。

  第十八条 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进行备案。

  需要受纳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提出回填方案。受纳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建筑垃圾来源、种类、数量以及运输车辆等接收登记制度,将接收登记记录报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九条 禁止在下列区域选址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场所:

  (一)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准保护区;

  (三)农用地和生态公益林地;

  (四)河流、水塘、水库、渠道、山体保护范围;

  (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区域。

  第二十条 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公示场地布图、进场路线图;

  (二)入场的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推平、碾压,进出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道路整洁、畅通,出场的车辆不带泥行驶;

  (三)有健全的现场管理制度;

  (四)场内环境整洁,无尘土飞扬、污水流溢;

  (五)不得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

  第二十一条 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停止使用时,设置建筑垃圾消纳场的单位应当覆盖还田,搞好绿化,或者按照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报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备案。

  第四章 建设工程垃圾的处理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垃圾的处置实行核准制度。未经核准,单位和个人不得处置建设工程垃圾。

  处置建设工程垃圾的单位,应当依法向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作出书面决定。符合条件的,予以核准,并颁发核准文件;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核准,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二十三条 申请处置建设工程垃圾的单位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建设工程垃圾处置方案;

  (二)有与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的运输单位签订的运输合同;

  (三)有与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签订的施工工地环境卫生责任书;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跨区处置建设工程垃圾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调剂和确定会签审批相关事宜。

  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垃圾处置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建设项目名称、地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工程垃圾处置运输单位名称及其法定代表人姓名、施工现场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二)建设工程垃圾处置总量、处置时限、处置时段;

  (三)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与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单位签订的消纳合同。

  第二十五条 建设单位对施工现场内的建设工程垃圾处置负总责。

  施工单位是施工现场内的建设工程垃圾处置的责任主体。

  建设单位在编制建设工程概算、预算时,应当足额列支建设工程垃圾处置费用。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设置符合标准的硬质围挡;

  (二)工地进出口、车行道路路面采用混凝土或者沥青硬化处理;

  (三)进出口处应当设置车辆冲洗设施;

  (四)现场配备洒水降尘设备并有效使用;

  (五)运输车辆应当冲洗保洁,未经冲洗的车辆不得驶出工地;

  (六)对施工现场裸露的泥土以及暂时不能清运的建设工程垃圾,采取覆盖、压实、临时绿化等防尘措施;

  (七)法律、法规、规章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七条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进出口路面硬化长度不得少于五十米,如因现场条件限制达不到规定长度的',进出口路面应当硬化。

  进出口处应当设置地埋式车辆冲洗设施、清水贮存池、污水回收沉淀池并车辆冲洗的正常水压,满足进出车辆可冲洗的要求。受现场条件限制,不能设置地埋式冲洗设施的,应当设置喷枪式车辆冲洗设备及大型储水桶。

  第二十八条 从事建设工程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向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请核发建筑垃圾运输。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道路运输企业法人资格;

  (二)依法取得道路运输经营、道路运输;

  (三)运输车辆驾驶员依法取得道路货物运输从业资格;

  (四)运输车辆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和卫星定位系统(车辆定位数据信息能接入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

  (五)有健全的企业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九条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在核发建筑垃圾运输时,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发放带有识别功能的铭牌。

  建筑垃圾运输单位或者其运输车辆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向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申请变更。

  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建筑垃圾运输,不得从事建筑垃圾运输。

  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拆除或者故意损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卫星定位系统。

  运输车辆安装全密闭运输机械装置的规范,由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会同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市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制定。

  第三十条 市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名录。

  第三十一条 从事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时,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按照核准的地点装载和倾卸;

  (二)遵守道路交通通行规定,不得超载、超限;

  (三)密闭运输,不得丢弃、遗撒、扬尘;

  (四)车辆照、号码清晰,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

  (五)驶离现场时应当冲洗干净,不带泥上路;

  (六)不得超出核准范围承运建筑垃圾;

  (七)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

  第三十二条 鼓励建筑垃圾运输单位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提倡建筑垃圾运输单位采用新型智能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第三十三条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不得将建设工程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

  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设工程垃圾,不得将建设工程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建设工程垃圾,不得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设工程垃圾。

  单位和个人不得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建筑垃圾处置的相关件。

  第三十四条 符合资源化利用条件的建设工程垃圾的处理,按照本办法第五章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 装修垃圾的处理

  第三十五条 本市实行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

  住宅小区由业主委托物业服务单位实施物业管理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为责任人;未委托物业服务单位实施物业管理的,业主为责任人。

  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办公和经营场所,委托物业服务单位实施物业管理的,受委托的物业服务单位为责任人;未委托物业服务单位实施物业管理的,单位为责任人。

  第三十六条 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设置专门的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做到日产日清;

  (二)不得将装修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不得将危险废物混入装修垃圾;

  (三)保持装修垃圾堆放场所整洁,采取措施扬尘污染;

  (四)明确装修垃圾投放规范、投放时间、监督投诉方式等事项。

  第三十七条 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应当将装修垃圾投放至临时堆放场所,并遵守下列具体投放要求:

  (一)将装修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别收集,不得混同;

  (二)将装修垃圾进行袋装;

  (三)装修垃圾中的有害废弃物另行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鼓励装修垃圾产生单位和个人对可资源化利用的装修垃圾进行分类投放;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予以引导。

  第三十八条 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将其管理范围内产生的装修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单位(以下简称“作业服务单位”),或者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进行清运,并约定清运时间、频次、费用及支付结算方式等事项。

  第三十九条 作业服务单位或者取得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第四章中关于运输管理的规定,将装修垃圾运输至作业服务协议约定的中转分拣场所或者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厂。

  第四十条 装修垃圾清运费由产生单位和个人承担。

  第四十一条 装修垃圾应当实行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按照装修垃圾组成成分经分拣、破碎、加工、筛选等工序实施分类处理。

  废金属、废橡胶、塑料、纸类、木材、玻璃、废弃沥青、废弃混凝土等可资源化利用的,运送至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厂。

  不可资源化利用的,运送至建筑垃圾消纳场处置;

  有毒、有害装修垃圾运送至危险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处置。

  第四十二条 家具、家用电器等大件垃圾按照装修垃圾的处理要求进行单独收运,运至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厂实行资源化利用。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产生建设工程垃圾的建设单位或者施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一)未及时清运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造成环境污染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二)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设工程垃圾或者处置超出核准范围的建设工程垃圾的,对施工单位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建设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三)将建筑垃圾交给个人或者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运输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四)施工现场进出口未进行硬铺装或者未设、虚设车辆冲洗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一)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或者运输超出核准范围的建筑垃圾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二)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三)运输建筑垃圾时,车辆未进行密闭或者封闭不严的,对每车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四)运输车辆未安装卫星定位系统,或者损坏、故障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五)运输车辆未冲洗干净,带泥上路行驶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六)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和要求运输建筑垃圾的,对每车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七)未随车携带建筑垃圾处置的,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五条 运输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造成道路污染的,违法行为责任人应当及时清理;责任人不能自行清理或者拒不清理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组织代为清理,清理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四十六条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会同城市管理执法部门中止车辆运行:

  (一)无建筑垃圾处置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

  (二)个人或者未办理建筑垃圾运输的企业运输建筑垃圾的;

  (三)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规定的消纳场地之外倾倒建筑垃圾的;

  (四)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运输的过程中沿街撒落造成路面污染的。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

  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设置建筑垃圾处置场所的单位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一)建筑垃圾处置场所未按照要求进行管理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二)建筑垃圾处置场所受纳工业垃圾、生活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的,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受纳建筑垃圾回填的单位和个人未采取措施,造成建筑垃圾扩散或者未对接收建筑垃圾的情况进行登记、统计并报告所在地的区城市管理主管部门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

  (一)个人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对每车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二)涂改、倒卖、出租、出借、转让建筑垃圾处置相关件的,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三)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三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四)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五)装修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未及时清运装修垃圾的,对单位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管理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二百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一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核发建筑垃圾处置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纠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核发建筑垃圾处置件或者超越法定职权核发建筑垃圾处置件的;

  (二)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不予核发建筑垃圾处置件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核发建筑垃圾处置件的。

  第五十二条 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建筑垃圾管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20xx年7月19日颁布实施的《长春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京沪等地不少居民对垃圾分类操作得已很熟练。未来几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怎样更完善?管理体系智能化升级怎么做?近日,国家发展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和城乡、国家卫生健康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城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构建科学完善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体系作出了部署。

  《指导意见》明确,到2025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能力达到70万吨/日左右,焚烧处理能力达到80万吨/日左右;城市资源化利用率达到60%左右,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达到65%左右。环境卫生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童琳表示,《指导意见》明确了以焚烧为主的处理设施建设格,推动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利用,为“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指明了方向。

  根据《指导意见》,“十四五”期间,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将更完善。各地将合理布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完善分类运输系统,加快补齐分类收集转运设施能力。按照要求,各地将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的设施建设目标及任务,稳步推进设施建设,并有效衔接分类投放端和分类处理端,避免垃圾“先分后混”。同时,“十四五”时期我国还将全面落实生活垃圾收费制度,推行非居民用户垃圾计量收费,探索居民用户按量收费,鼓励各地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模式,不断提高收缴率。

  焚烧处理设施建设将加快。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日清运量超过300吨地区将加快建设垃圾焚烧处理设施。不具备建设规模化垃圾焚烧处理设施条件的地区,国家鼓励通过跨区域共建共享方式建设。童琳表示,“十四五”时期应紧扣垃圾分类处理高质量发展要求,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扩大以焚烧为主的技术格,减少原生垃圾填埋量。

  有序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随着垃圾分类的推行,各地需采取长期布和过渡安排相结合的方式,加快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和改造,统筹解决餐厨垃圾、家庭厨余垃圾、农贸市场垃圾处理问题。”童琳说,“根据厨余垃圾分类收集情况、厨余垃圾特征、人口规模、设施终端产品及副产物消纳情况等因素,科学选择适宜技术路线和处理方式,着力解决产品出路问题。”

  《指导意见》同时提出,按照绿低碳、集约、循环发展的原则,鼓励建设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多位一体”的综合处置基地,推广静脉产业园建设模式;推动市政污泥处置与垃圾焚烧、渗滤液与污水处理、焚烧炉渣与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焚烧飞灰与危险废物处置、危险废物与医疗废物处置等有效衔接。童琳解释,这有利于促进各处理设施工艺设备共用、资源能源共享、环境污染共治、责任风险共担,实现资源合理利用、污染物有效处置、环境风险可防可控,稳步提高设施发展水平。

  生活垃圾处理也要向智能绿升级。下一阶段,国家将推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全体系的智能化升级,以数字化基础设施运营和监管模式,强化信息收集、共享、分析、评估和预警;采用低碳技术设备和工艺,推动稳定达标排放。“《指导意见》以提高城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对提升环境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绿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童琳说。(记者 孔德晨)

  生活垃圾分类分为四大类,分别是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具体分类如下:

  1.红标准桶收集有害垃圾,包括:废胶卷,杀虫剂,荧光灯管,废旧化学品类,过期品,废矿物油及其包装物,油漆桶、罐,废墨盒,废胶片、相纸,废镍镉电池和氧化汞电池等《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家庭源危险废物。

  2.绿标准桶收集厨余垃圾,包括:茶叶渣,动物内脏,蔬菜茎叶,餐桌厨余垃圾类,易腐果皮果壳,发霉糕点饼干等易腐烂的、含有机质的生活垃圾,以及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

  3.蓝标准桶收集可回收物,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未受污染,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

  4.灰标准桶收集其他垃圾,包括:脏污的塑料制品,烟头,一次性餐具,海鲜贝壳,破旧陶瓷,宠物粪便,脏污纺织品,污染纸张,大骨棒等除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外的生活垃圾。

  城市生活垃圾的大量增加,使垃圾处理越来越困难,由此而来的环境污染等问题逐渐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我国要实现城市生活垃圾的产业化、资源化、减量化和无害化,就面对混合收集、可回收物质的含量和热值低,垃圾含水率和可生物降解的有机含量高的生活垃圾。针对这些问题,多种多样的技术也应运而生。

  为了解决建设工地、施工不围挡、出入口无冲洗设施、拆迁扬尘以及乱倒建筑垃圾、沿途抛撒渣土物料、夜间施工扰民等现象,努力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根据市双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地及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建设工地管理暨建筑垃圾处理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住建,办公室主任由兼任,负责综合治理日常工作。

  二、整治时间

  三、整治目标

  按照“集中整治落实强化管理从严治法”的原则,通过为期3个月的整治,提升建设工地管理水平,加强文明工地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核准,规范拉运车辆,严查建筑垃圾运输处理中乱抛撒、乱倾倒、超速超载、噪声扰民等违法违章行为,杜扬尘污染,解决垃圾“搬家”、“围城”现象,确保我区市容环境整洁有序。

  四、任务分工

  整治活动由区住建牵头,市综合执法大队、区市容环境管理、区旧城办及各镇、办事处按分工组织实施。

  (一)市综合执法大队

  1、完善审批核准制度。对辖区工地进行普查,严格检查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手续,全程监控工地源头装载、路线行驶及倾倒地点,对违反规定一律挡停并依法重处,严格限制白天拉运时间,并实行核准审批制度;

  2、严格检查执法。建立完善全天候监管制度,加强夜间常态化管理力量。督促建设工地使用具有合法资质的建筑垃圾处置公司和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准运》的运输车辆,对使用非法运输车辆的建设工地进行停运整顿,对非法运输车辆进行严厉打击;

  3、加强商砼运输车辆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滴漏污染路面,对违反的商砼运输车辆进行从严处罚。

  (二)区住建

  1、负责建筑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督查施工单位8月10日前对待用的渣土、白灰、建筑垃圾等全面覆盖,扬尘污染;

  3、8月20日前,督促完成工地硬化出入口,建设标准的冲洗站,配备相应的车辆清洗设施;

  4、对不听劝告,给环境造成负面影响的建筑企业,登记备案,列入黑名单,按照有关规定,取消在施工资格;

  5、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按标准围挡现场,取消悬空式、软体、纱网式等不合格围挡墙;

  6、外排、进入的建筑垃圾和物料,使用持有市综合执法核发的《准运》密闭车辆,按规定路线运输,倾倒在指定地点。

  (三)区旧城办

  1、负责拆迁工地的管理,监督、指导工地景观文化墙建设;

  2、加强拆迁工地管理,为扬尘污染,严格落实“湿法”拆迁,对不履行湿法拆迁的工地,立即叫停。

  3、因拆迁改造项目所产生的建筑垃圾,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运输到指定地点。

  (四)区市容环境管理、各镇办

  负责及时清扫、清洗道路抛撒物,确保辖区无积存垃圾。对严重抛洒现象,由辖区办事处负责组织及时清理,市综合执法大队积协调市综合执法落实清扫费用。

  五、整治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按照各自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整治工作的开展。

  为加强扬尘污染控制,保障良好的空气质量,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的重要意义

  据统计,可吸入颗粒物是影响全市城市环境质量的突出因素。除天气干燥、风大、少雨等因素外,建设系统负责的工程建设和拆迁工地、环卫清扫保洁、固体废弃物运输等因素也是扬尘污染的重要来源,因此,各级各有部门要提高对扬尘污染控制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采取切实措施,全面控制市政道路工地、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搞好城市生活垃圾收集、处理和运输,将防治扬尘污染费用列入工程概算,确保实现空气质量持续良好。

  二、突出重点,严格落实各项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一)加强房屋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控制。城市建成区内的建筑工地采取防治扬尘污染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要求,做到“施工文明化、运输密闭化、进出水槽化、物料覆盖化、场地硬化”。建设工程施工采取扬尘污染的措施,对施工工地内堆放水泥、灰土、砂石等土堆、料堆易产生扬尘污染物料进行遮盖;工程项目竣工后30日内,应当平整施工工地,并清除积土、堆物。建筑施工工地周边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挡,硬化施工区域内和工地出口以内道路,出入口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通畅的排水设施,泥浆沉淀设施;并派专人冲洗运输车辆轮胎使车辆不带泥沙驶出工地,运输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在施工工地内设置临时堆放场,临时堆放场应当采取围挡、遮盖等防尘措施;在建筑物、构筑物上运送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的,应当采用密闭方式清运,禁止高空抛掷、扬撒。施工现场建立洒水清扫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和清扫工地路面工作;加强地面的管理,闲置3个月以上的施工工地要进行临时绿化、硬化,或用水泥浆或其他材料覆盖,禁止黄土,控制扬尘污染。

  城市建成区内工程建设混凝土浇注量在一百立方米以上的施工工地,应当使用商品(预搅拌)混凝土,禁止混凝土现场搅拌。确因原因(建设工程需要,本市预拌混凝土、预拌砂浆生产企业无法生产,因抢险、抢修等)不能使用商品(预搅拌)混凝土的须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实备案后,方可现场搅拌。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当采取有效的防尘和隔音措施,不能使用商品混凝土的,应配置工程预算水泥使用量70%的散装水泥设备,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有关规定。

  (二)加强拆迁、拆除施工扬尘治理。拆迁、拆除工地在动工前须到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许可,落实“三防”(防扬散、防泄漏、防遗弃)措施。无防尘污染措施的,不得擅自进行拆迁、拆除作业。拆除房屋或者进行房屋爆破应当采取洒水或者高压喷淋等措施降尘,人工拆除房屋实行洒水或者喷淋措施可能导致房屋结构疏松而危及施工人员的也应采取相应的防尘措施。拆迁后不能立即进行工程建设的应立即进行简易绿化,没有条件的应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拆除的建筑垃圾应在拆除后3日内清运完毕,建筑垃圾在48小时内不能完成清运的应当采取遮盖、洒水等防尘措施;拆迁项目所在地场地应从拆迁开始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围挡。气象预报风速达到5级以上时,应当停止房屋爆破或者拆除房屋。在施工工地内,设置车辆清洗设施以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扬尘产生。

  (三)加强市政工程建设施工现场扬尘管理。城市建成区内市政道路工地应实施封闭式施工,设置不低于1.8米的硬质密闭围档,采用洒水、遮盖物或喷洒覆盖剂等措施防治扬尘,严禁在车行道上堆放施工弃土;施工现场要经常保持整洁,工程弃土及时予以清运,道路与管线施工堆土超过48小时的,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施工车辆进出行人通道保持整洁、平整、通畅,定时洒水,运输车辆轮胎不得带泥沙驶出工地、进入中心城区,运输废弃物要进行覆盖、严禁抛洒。严格城市道路挖掘管理,减少重复开挖路面。栽植行道树,所挖树穴在48小时内不能栽植的,树穴和栽种土应当采取覆盖等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行道树栽植后,应及时完成余土及其他物料清运,当天不能完成清运的,应进行遮盖。加强城市人行道和街巷路的覆盖,对地面进行绿化铺装,对不具备绿化条件的,采取铺装水泥砖、石砖、透气砖等综合措施,减少扬尘量。

  (四)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市容环境卫生等职能部门应加大环卫设施建设力度,改进道路清扫方式,积推行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逐步提高主次干道机械化清扫率。科学调整道路保洁时间和时段,及时清理路面尘土和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留。加强城区道路洒水防尘,增加主次干道冲洗频率,采用人工方式清扫的,应当符合市容环境卫生作业服务规范。

  (五)加强物料、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清运管理。积推行生活垃圾袋装化,对各垃圾中转站、运输车辆以及填埋场的垃圾装卸、堆存、处置作业进行规范;加大对乱堆、乱扔垃圾行为的查处力度,严管重罚;加强城乡结合地带的管理,开展渣土清运专项整治,对抛洒泄露、野蛮装卸、随意倾倒、违章行车等行为,相关职能部门按规定从严惩处,规范渣土清运市场。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厂的监管,确保正常运行。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24小时内不能及时清运的应进行覆盖,避免产生扬尘。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有关规定。

  市区内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用密闭化车辆运输。不具备密闭化运输条件的,应当委托符合密闭化运输要求的单位或个人承运。运输单位和个人应当加强对车辆机械密闭装置的维护,确保设备正常使用,运输途中的物料不得沿途泄漏、散落或者飞扬。运输建筑垃圾、工程渣土的车辆应当在除泥、冲洗干净后,方可驶出施工工地,公安交警、市容环境卫生等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市区运输车辆的管理。

  三、切实加强扬尘污染控制的组织领导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政府及城管、建设、等相关职能部门要充分认识治理扬尘、粉尘污染对改善城市大气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制定专项扬尘控制、垃圾处理和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及时将任务分解落实到单位和个人。市中心城区的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由城区、经济开发区、运河经济开发区,市城管、建设、等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负责落实,其他有关职能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范围协助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工作。

  一、目的

  及时发现和报告肺炎病例,了解疾病特征与暴露史,规范密切接触者管理,指导我市住建系统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有效揭制扩散和蔓延,减少对公众健康造成的危害。

  二、适用时间

  适用于市肺炎防控期间。

  三、适用对象

  市住建系统各企事业单位、科室。

  四、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高度重视肺炎防控工作。按照“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科学指导、及时救治”的工作原则,规范开展肺炎防控工作,强化联防联控,加强部门间信息互通和措施互动。成立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针对当前日益严峻的形势,要进一步强化、细化防控措施,实现我市住建领域防控工作全覆盖。针对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污水处理、供热、建筑工地、物业服务区域、人防工程等重点领域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监督检查,继续扎实做好防控工作,有针对性的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同时,要督促相关企事业单位严格施行防控管理,确保防控工作不留、万失。

  (二)病例的发现与报告

  市住建系统内各企事业单位、科室,开展肺炎病例和无症状者的监测、发现和报告工作。

  1.病例发现。在每日测温监测过程中,应当提高对肺炎病例的监测和报告意识,对于不明原因发热或咳嗽、气促等症状的病例,应当注意询问发病前14天内有无中高风险地区旅行史;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居住史,是否曾接触过以上中高风险地区或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有无聚集性发病或与者的接触史。

  2.病例报告。发现肺炎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无症状者,对发热和异常症状的或来访人员,应及时向行政科、社区报告,并做好应急隔离。

  (三)宣传教育与风险沟通

  积开展监测,普及防控知识,开展群防群控,及时向公众解疑释惑,回应社会关切,做好防控风险沟通工作。要加强对本单位和监管企业的重点人群、重点场所以及大型人群聚集活动的健康教育和风险沟通工作,是公园、广场、游园、建筑工地等要通过多种途径做好公众和特定人群个人防护指导的指导,减少人群中可能的接触。在发展不同阶段,通过本单位心理变化及关键信息的分析及时调整健康教育策略,及时组织相应的科普宣传。做好返岗人员的健康提示和健康管理。

  (四)及时做好特定场所的。

  及时做好如食堂、办公室、办公室走廊、公共厕所、垃圾箱等特定场所的工作,必要时应当及时对物体表面、空气和手等效果进行评估。

  (五)加强重点场所、人群的防控工作。

  强化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大程度减少聚集性活动,加大各基层单位的防治工作,做好体温监测和登记工作。

  一、城镇建设工作

  城镇建设工作可概括为实施“13579”工程、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监管、加强新区城市管理、抓稳定促和谐、抓确保各项建设健康发展五句话。

  (一)实施“13579”工程,加强新区建设

  “1”是建设1处绿地。投资360万元,启动建设杏坛路公园绿化工程,面积1。17万平方米。现已完成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近期即可动工建设。

  “3”是在3条路上安装路灯。投资50万元,于4月份完成了德政街、中原路东延段、金堤路西段三条道路53盏路灯安装。

  “5”是硬化5条人行道。投资394万元,完成金堤路、黄河路、德政街、板桥路、中原路东段五条道路人行道硬化,总面积4。16万平方米,已于8月上旬铺设完毕。

  “7”是新建7条道路。投资XX万元,新建中原路西延至迎宾大道、杏坛路北延至金堤路、黄河路东延至龙泉路、板桥路东延至李庄、龙泉路南段、德政街东延至龙泉路、祥和路一期板桥路至德政街等七条道路及排水工程,使新区6平方公里详细规划区形成七纵五横道路网络。七条新建道路总长4。188公里、排水沟涵8。4公里,排水工程于8月份建设竣工,10月中旬路面铺设完毕,正进行路沿石砌铺,11月中旬全面竣工。

  “9”是完成9项重点工作。一是污水处理厂通过验收并进入了试运行;二是垃圾处理场建成并投入了使用;三是委托山东省规划院完成了新区板桥路、怡苑路、黄河路、中原路、德政街等街道的街景设计;四是对电力调度楼、一中新校区教学语音楼、多功能文体活动中心等重点建设工程各派一名副长和一名业务骨干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实施工程质量监管,确保了建筑质量和施工进度;五是对医院新区病房楼、妇幼保健院、德馨园住宅小区、崇明源小区做好规划设计审查,确保了建筑风格和建设品位符合新区控制性规划;六是严格落实招投标管理办法,确保了招投标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今年我县投资总额6467万元的35个工程项目进入了有形建筑市场;七是完成了板桥路、人民大道、黄河路、金堤路等四条道路灯箱安装和新区现有道路标牌设立,进一步美化了新区环境;八是加强自来水公司生产和防范,安装了摄像头,购置了办公设施,近期迁入了新区办公;九是强立推进新型墙体材料,积扶持滩区砖瓦窑厂利用黄河淤泥生产多孔砖,对新区重点工程建设从设计上要求使用新型墙体材料,使新型墙材从生产、设计、使用和推广上形成良性循环机制,促进我县墙改工作取得了初步实效。

  (二)加强村镇建设规划监管

  制定了《加强村镇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意见》(2011)61号),各乡镇成立了乡镇建设工程管理办公室,对乡镇和从规划、设计、质量、建筑等方面进行有效管理,并做好宣传与技术服务工作,以村镇建设规划的盲目性。

  今年以来,将村镇规划工作作为发展社会主义的主要内容和促进城乡三个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城建抽调技术骨干,制定,牺牲节假日和星期天,深入各乡镇进行村庄规划现状测绘。止目前全县25个村庄已完成现状测绘和总体规划,濮城镇、颜村铺、城关镇、陆集、高码头、白衣阁、张庄等7个乡镇驻地完成了规划,占全县小城镇规划的60%以上。

  (三)加强新区城市管理

  1、加强环卫管理。增设垃圾收集人力三轮车6辆,配备2辆机动三马车。更新沿街果皮箱。增加环卫工人,每天两次上门收集生活垃圾。环卫队组织环卫工人每天进行清扫,拓展环卫清扫保洁,多次开展集中整治活动,治理卫生,掩埋处理围城垃圾,行管人员每天进行检查,确保了主次街道垃圾日产日清,保持干净整洁。

  2、加强对城区招牌和广告设施的管理,严格管理道路、排水和其它市政设施。制止在路灯杆上乱拉乱挂、破坏路灯设施;制止乱建乱占、乱泼乱倒、损坏市政设施等破坏行为。

  3、加大新区规划、建筑市场及建设工程质量等方面的监察力度。心得体会结合城建、土地等有关职能部门对规划区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进行了拉网式检查,严厉查处违犯规划及建筑市场、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违法行为,严厉查处擅自改变立面设计和平面布置的违法行为,提高各建设单位贯彻执行城市规划方面的法律、法规意识。

  关键词:建筑垃圾;再生利用;道路工程

  Abstract: The increasing amount of construction waste generated due to various reasons, construction waste defects. Studies show that used in road construction waste recycling project has practical feasibility. Through bricks and scrap recycling waste concrete construction technology and technical properties of recycled materials that meet the relevant specifications for recycled materials and primary subgrade aggregate technical requirements. In addition, building materials recycling technology is quite mature, and with examples of construction waste benefit analysis.Key words: construction waste; recycling; road works

  R124.3

  1引言

  随着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建筑行业也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鉴于中国城市化程度尚浅,城市化体制尚不完善,近年来,城市化工作不断推进,但伴随着城市化进程地不断推进,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也与日俱增。据有关调查,中国每年产生的垃圾量近4亿吨,其中建筑垃圾约占。但大多数建筑垃圾尚未处理就随处露天或填埋堆放,不仅耗用巨额的征用土地费、垃圾运输清理费等,而且严重地污染当地环境,不利于事业的发展。因此,如何处理建筑垃圾,已成为我国亟待解决的难题。当前,我国公路建设正处于高速发展时期,公路路基及路面各结构层均需要大量的道路建筑材料。考虑到建筑垃圾的主要成分是碎砖、废混凝土,目前对这些废弃材料回收再利用后应用于道路工程的研究,已取得了显著成就。

  下面,本文仅就建筑垃圾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前景进行分析。

  2 建筑垃圾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

  首先,应对建筑垃圾进行分选,这是建筑垃圾处理的步,其目的就是将建筑垃圾中可回收利用的或不利于后续处理或不符合处置工艺要求的物料分离出来。建筑垃圾的分选有其重要意义,通过对其分选,可将可再生物料加以利用,并将不可利用或有害成分集中处理。建筑垃圾分选系统的总体构图如图1。

  根据建筑垃圾物理性质或化学性质的不同,采取不同的方法将建筑垃圾初步分选之后,可将建筑垃圾分选为三大部分:大块木材、纸板、塑料;金属;砂、石、渣。

  图1 建筑垃圾分选系统总体构图

  2.1 建筑垃圾的应用现状

  建筑垃圾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现状主要为道路路基和基层材料,其中,用作路基材料时,主要是以废旧砖块为主要原料,以石灰或水泥为粘结剂制备路基材料;用作基层材料时,主要是以废旧混凝土为主要原料,以水泥或二灰为粘结剂制备基层材料。因此,本文着重探讨废旧砖块及废旧混凝土在路基和路面基层中的回收再利用。

  2.2 废旧砖块在路基中的应用

  建筑垃圾用于公路路基时,是以废旧砖块为主要原料,通过设计不同的砖块、土与粘结剂比例,制成试件,并测试其7d无侧限抗压强度、回弹模量,从而确定路基填筑材料佳配比、佳粘结剂及粘结剂用量。

  废旧砖块用于路基材料时,其小强度应满足《公路路基设计规范》(JTG D30-2004)中的相关规定。建筑垃圾的分类方法与标准,是以建筑垃圾5mm以上颗粒含量的不同以及5mm以下颗粒的力学为标准的,其分类结果如表1。

  对于4个类别中的二级建筑垃圾,不宜直接采用。通过对初步分选出的废旧砖块进行现场试验,确定其级别,若满足级别要求,则将废旧砖块通过筛分孔径为250mm×250mm的筛子,筛除250mm以上粒径的砖块。对于粒径大于250mm的砖块需进行破碎处理,破碎后粒径应小于100mm。通过以上准备工作,废旧砖块则可用作路基材料用于路基填料。

  表1 建筑垃圾的分类及分类标准

  路基施工前,应做好基底处理工作,待基底压实度及整平度满足规范中相关要求后,即可摊铺厚度适宜的废旧砖块混合料进行路基施工。路基施工工艺流程如图3所示。

  2.3 废旧混凝土在路面基层中的应用

  目前,对再生骨料及再生混凝土的研究表明,将废旧混凝土加工成再生骨料用于工程结构是技术可行的。国内外有关再生骨料回收再利用的相关资料认为可采用图2所示的工艺流程来制备再生骨料,该工艺简单实用,是一条理想的再生骨料回收再利用流程,其中的各分项内容可根据各单位的实际经济条件和实际工程的场地条件等来选用合适的加工机械、设备和合适的工作人员。在这一生产流程中,骨料破碎和筛分均是国内碎石骨料生产的成熟工艺,因此在生产中关键是要控制好分拣、分选、洁净等环节的工艺技术和质量。再生工艺设备应具有成套化、体积小、可移动性等特点,这样便于流动于各建筑工地就地处理建筑垃圾。

  图3 路基施工工艺流程示意图

  总的来说,再生骨料的回收再利用工艺流程应因时因地制宜,力求方便有效地回收利用,节约成本的同时制备出高质量的再生骨料。

  完成以上准备工作后,对再生骨料分别进行物理性质、化学性质及力学性质相关试验,选取满足《公路沥青路面设计规范》(JTG D50-2006)要求的再生骨料用于基层材料。

  图2 再生骨料回收再利用工艺流程示意图

  10~40mm10mm以下

  5mm以下

  5~25mm0.15mm以下 0.15~5mm

  再生骨料用作基层材料时,除满足上述物理、化学和力学性质外,还应满足《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规范》(JTJ039-2000)中对颗粒级配的要求。此外,根据再生骨料用于道路基层的相关研究表明:用再生骨料替代部分天然骨料用于基层材料,有些力学甚至优于用天然骨料制作的基层材料,因此再生骨料在基层中的应用具有可行性。但是,考虑到再生骨料技术性质本身的性以及我们工程应用经验的不足,仍然需要我们谨慎对待。

  3 建筑垃圾应用效益分析

  目前,将建筑垃圾回收再利用应用于道路工程,主要是考虑其经济效益。其经济效益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分别是建筑垃圾替代部分路基填料和基层天然骨料所节省的工程造价。因此,经济效益表达式为:

  经济效益=建筑垃圾替代部分路基填料和基层天然骨料所节省的费用+建筑垃圾外运费用所节省的费用-建筑垃圾破碎费用

  下面,结合实例进行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拆迁现场实际调查报告推算,以可处理的建筑垃圾总量为100万方为例(不含淤泥、表层土),其中废旧混凝土占9%,总量为9万方;废旧砖块占26.4%,总量为26.4万方;杂土占64.6%,总量为64.6万方。此外,废旧混凝土按1.5吨/方计算,废旧砖块按1.2吨/方计算,杂土按1.0吨/方计算。

  目前,根据调查天然碎石市场价格约为50元/吨,则因废旧混凝土取代天然碎石所节省的成本约为675万元。另外,目前建筑垃圾清运费大约为250元/车(15吨/车),即约15元/吨,由此节约建筑垃圾外运费用约1646.7为万元。根据计算,每破碎1吨建筑垃圾所产生的成本费用约为20元/吨,由此产生的费用为903.6万元。则由以上三项产生的直接经济效益为1418.1万元,经济效益可观。

  其次,建筑垃圾再生利用还具有可观的社会效益。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方案的实施可以在很大程度上解决拆迁区域内的建筑垃圾处置问题,减少了由于外运造成的运输压力、油耗、尾气排放、扬尘、车辆清洗等问题。另外该方案的研发可以加快建筑垃圾资源化的进程,如果将建筑垃圾都加以适当的处理并回收利用,每年将会节约上百亩的耕地,同时可安排数百个就业机会,社会效益可观。

  ,通过对建筑垃圾再生利用方案进行分析,表明该方案还具有相当可观的环境效益。由于建筑垃圾用于再生,避免了大量建筑垃圾的外运,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运输、油耗、尾气排放、扬尘等,避免了增加交通压力、往返需耗柴油、清洗车辆需耗水等诸多造成巨大的资源浪费的问题。同时建筑垃圾在拆迁现场的就地处理、就地使用的原则还可以减少上建设过程中对天然砂石及土的消耗量,有效保护周边地区的生态环境,环境效益十分显著。

  4 结语

  1)建筑垃圾产生量与日俱增,由于相关法律法规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合理等,目前对环境、社会等带来大损害。因此,建筑垃圾回收利用亟待解决。

  2)建筑垃圾在道路路基及基层中的应用中,再生工艺、施工工艺较成熟,并具有可观的经济、社会及环境效益。

  3)建筑垃圾在道路工程中的应用前景广阔,具有再研究的意义。

  参考文献

  [1]王瑞敏,王林秀.中国建筑垃圾现状分析及发展前景[J].建筑工程.2011

  [2]刘建.西安市建筑垃圾替换二灰碎石基层中部分石料的研究[D].长安大学工程硕士论文.2006

  [3]左富云.城市垃圾在透水砖及城市道路上的应用[D].昆明理工大学硕士论文.2008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调推进的要求,在全县加快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强化小城镇的载体功能,改善农村生活环境,努力建设规划有序、居住、村容整洁、环境优美的美好家园,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一)从2011到2014年,我县计划用5年的时间,在全县规划配套建设乡镇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开展乡镇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探索建立“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在全县各乡镇基本建成比较完善的垃圾收集、转运体系,实现农村环境卫生明显改善。

  (二)2012年,我县实施农村清洁工程的马店、永兴、王人3个乡镇进行配套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设施,建立健全“村收集、乡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模式和卫生保洁制度,探索卫生管理机制,积开展乡镇及村庄环境卫生整治,促进农村环境改善。

  三、建设内容和标准

  重点建设:一是乡镇生活垃圾中转站;二是垃圾运输设备,包括垃圾转运车及小型垃圾运输车;三是垃圾处理配套设施。乡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按照人口数量、分布情况,合理配置。垃圾中转站按照人口数量及《生活垃圾转运站技术规范》的规定,镇区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乡镇,应按日垃圾转运量小于10吨的要求,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镇区人口在1-3万人的乡镇,应按日垃圾转运量10至25吨的要求,建设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镇区人口在3万人以上的乡镇,应按日垃圾转运量大于25吨的要求,建设1至2个垃圾中转站,配套相应的运输设备。按规划要求,原则上距县垃圾填埋场30公里以内的乡镇,生活垃圾送县垃圾填埋场处理;距县垃圾填埋场30公里以外的乡镇,结合乡镇区位,合理规划建设垃圾处理厂,对生活垃圾进行处理。

  马店、永兴、王人3个乡镇具体建设标准应从实际出发,结合垃圾日产生量、乡镇道路状况等灵活处理,配套建设村镇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四、基本原则

  (1)科学规划,统筹建设。以县域村镇体系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为依据,充分利用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编制县域垃圾处理专项规划,确定乡镇垃圾处理方式,统筹城乡垃圾设施建设,推动城镇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向乡镇、农村延伸。乡镇做好“一书两图”(垃圾设施建设项目实施说明书、现状图、规划图)的编制,根据人口规模、垃圾产生量,确定建设内容、明确建设时序,绘制垃圾设施现状图,编制垃圾设施规划图,合理布,在图纸上标明建设项目的位置、规模、完成时限。要把村庄清洁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垃圾处理规划中,确保“村收集”环节落到实处。

  (2)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农村清洁工程是一项公共事业,各乡镇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研究制定促进垃圾设施建设的优惠,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积拓宽建设融资渠道,建立完善以政府为主,社会、群众为辅的多元化投资机制,动员和鼓励广大群众及社会力量参与、支持垃圾设施建设,引导群众自觉改善人居环境。

  (3)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结合农村实际,突出重点,“一刀切”、盲目攀比现象。县城垃圾处理场有条件接收周边乡镇生活垃圾的,宜采用“村收集、乡镇中转、县集中处理”的模式,乡镇建设垃圾中转站;地理位置相对独立且运输成本高的乡镇,宜采用“村收集、镇(乡)处理”的模式,在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县统筹,多个乡镇联合建设垃圾处理场,实行区域垃圾集中处理。在不适宜建垃圾转运站的乡镇,也可考虑采用其它方式进行垃圾收集处理。

  (4)经济适用,量力而行。垃圾设施建设要充分考虑不同乡镇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卫生现状,立足现在,兼顾长远,按照减量化、资源化要求,合理选择垃圾收集处理方式和技术,不贪大求全;根据地理位置、发展需求,建设既经济、适用、,又符合当地特,与整体建设风貌相协调的收集处理设施。

  (5)建管并重,提益。加快乡镇生活垃圾设施建设步伐,完善小城镇公共服务功能,进一步加大对垃圾设施薄弱乡镇的配套建设;垃圾设施建设要与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同步进行,提高小城镇的综合竞争力和居民的生活质量。要加强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加强对收集处理、设备的管理和维护,提高使用年限和效率,建立行之有效的环境卫生管理机制,提高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运行质量。

  五、建设管理

  乡镇生活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要以规划为指导。垃圾转运站由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和施工,垃圾压缩设备、处理设备、运输车辆等,应由政府进行集中采购。转运站站房全省统一设计,垃圾压缩设备、运输车辆由市统一政府采购;转运站站房建设招投标可由县统一组织。垃圾收集、转运、处理设施建设要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集中采购制、资金报账制、竣工验收制等“六制”。要建立严密的审核制度和透明的资金拨付制度,建设资金实行专款。

  六、资金规模与筹集

  (一)2012年计划完成马店、永兴、王人3个乡镇农村清洁工程(垃圾中转站)建设,工程总投资约380万元,省承担资金266万元,县级政配套资金114万元。省级资金重点支持乡镇垃圾中转站建设和运输车辆、配套设施的购置。县政府发挥市场作用,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乡镇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二)对乡、镇、村驻地企事业单位、商业网点、建筑工地等,可按照“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收取垃圾处理费,具体征收标准由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方案报县政府审批,收取的垃圾处理费用于乡、镇、村垃圾治理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设乡镇生活垃圾设施,整治农村环境卫生,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各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有关部门要从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小城镇建设质量,扩大内需,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农村清洁工程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周密部署,有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好这项工作。为农村清洁工程计划的顺利实施,县住建委将制定下发《利辛县农村清洁工程管理制度》,协调研究和解决问题,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加强督促调度。

  (二)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农村清洁工程工作,各乡镇政府具体负责落实,由县政府负总责,县相关部门负责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审定建设规划,落实配套资金、建设用地。

  【关键词】建筑垃圾;处置;现状;思考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速,桐乡市城市建设迅猛发展,各类建设工程、修缮装修工程产生的建筑垃圾大幅度增加。同时,近两年浙江省“三改一拆”行动如火如荼地开展,也产生了大量建筑垃圾,增加了建筑垃圾消纳的负担。因此,如何加强建筑垃圾科学管理,实现建筑垃圾减量化、规范化、科学化处置展已经成为目前桐乡市面临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建筑垃圾的主要来源及危害

  建筑垃圾,是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所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它废弃物。建筑垃圾大多为固体废弃物,不同结构类型的建筑所产生的垃圾各种成份的含量虽然不同,但基本上都是由土、渣土、砂浆、混凝土、砖石、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金属、装饰装修产生的废料、包装材料及其他废弃物等组成。

  随着桐乡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各种房地产开发、地下人防工程建设、道路改造、厂房建设、农民新村开发建设及店面装修等,所产生的建筑垃圾量日趋加大,尤其是现在的房地产建设大部分会建造地下人防工程,由此产生大量建筑废土。这些建筑废土除用于工程回填和低洼地填平外,剩余部份去处成了管理部门和各施工单位的一个难题。同时,“三改一拆”产生的大量建筑垃圾也加剧了建筑垃圾处置难。据调查,仅桐乡市区每天产生零星建筑垃圾约350立方米,建筑垃圾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比重越来越高。

  建筑垃圾虽然没有生活垃圾那样的恶臭,但它带来的危害却不容小觑。一方面,建筑垃圾的倾倒或填埋不仅严重影响一个城市的市容环境卫生,而且占用土地,污染了土壤、空气和水资源,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另一方面,装运建筑垃圾进行违法乱倾倒的车辆大多都是重型自卸(后八轮)货车,城市道路路面被超载超重车辆碾压后,往往不堪重负,损坏严重,增加了道路维修负担。

  二、建筑垃圾管理现状及处置水平

  1.理顺管理体制机制

  自2008年7月起,桐乡市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该市管理实际,制订了《桐乡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对建筑垃圾的运输、消纳、处置等环节均作出明确规定,在制度上进一步明确了建筑垃圾怎么管、如何处置等问题。同时,明确了城市建筑垃圾由城管部门负责审批、执法和管理,并在城市管理设置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市规划建设、公安、交通、、物价、工商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管理工作,妥善解决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职能交叉、相互推诿的机制弊端,建筑垃圾管理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规范化管理轨道。

  2.加强建筑垃圾处置配套设施建设

  自2008年该市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以来,先后在市区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11处,配套相关处置设施,承担起城市建筑垃圾的消纳和处置工作,并指派人员实行24小时管理,确保环境整洁良好。此外,在市区各社区建立了建筑垃圾临时堆放点,用于临时收纳房屋装修垃圾,并由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到建筑垃圾消纳场。

  3.推进建筑垃圾规范化处置

  一是建立处置核准制度。严格建筑垃圾出入审批手续,建筑工地、房屋装修、道路挖掘等产生建筑垃圾的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向城管部门提出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申请,经核准后方可开工建设,对建筑垃圾产生源头进行有效管控。二是建立运输单位准入制度。严格落实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公司及运输车辆准入制度和资质年检年审工作。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单位,须符合“不少于20辆核定载重质量5吨以上的自卸车辆,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安装GPS定位系统”等条件,且按照核准的运输时间、路线、地点运输和处置城市建筑垃圾。目前,该市已有6家企业、253辆运输车辆取得运输资格。建筑垃圾交给已取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的运输经营单位和运输车辆运输。三是实施数字化管理模式。在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上安装GPS定位系统车载终端设备,对各公司的建筑垃圾运输、消纳处置活动实施全程监控,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现象基本得到遏制。

  4.严格执法管理

  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配备专门的执法人员、执法车辆、锁车设施等执法装备,加强对市区各类建筑垃圾(包括建筑、拆房、市政、交通、水利等)的管理、处置和执法,同时加强对各镇、街道处置建筑垃圾的管理和指导。城管、公安、建设、交通等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不定期开展联合整治,对乱倒建筑垃圾、抛洒污染路面等行为从严查处。针对夜间建筑垃圾乱倾倒较多的实际情况,专门抽调执法人员组成夜间巡查组,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公布值班举报电话,及时查处乱倒建筑垃圾行为。今年以来,该市依法查处各类违法处置建筑垃圾案件达200余起。

  三、当前建筑垃圾处置存在的问题

  1.建筑垃圾去处难

  尽管桐乡市先后建设了11处建筑垃圾消纳场,但由于各个消纳场先后饱和或用于土地项目建设,无法实现循环使用,每个消纳场的“寿命”仅半年左右,便逐个关闭。目前仅存一处,位于绕城北路外,由于路程远、运输成本高,造成使用率低下。与此同时,随着市区周围的不断开发,土地资源紧张,建筑垃圾消纳场的选址越来越难。建筑垃圾无正当去处也造成了乱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多发。日趋加大的建筑垃圾量和由于选址难而导致日趋减少的建筑垃圾消纳场所产生的矛盾已经成为桐乡市建筑垃圾管理的一大难点。

  2.道路遗洒、扬尘情况普遍

  由于运输渣土带来道路遗撒、扬尘情况屡见不鲜,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工地在处理建筑垃圾的过程中对出入口和工地内道路硬化程度不高,造成运输车辆带泥运输;二是运输公司为追求利润大化,在装载建筑垃圾过程中会装的过满,在车上形成“小山”(即“尖头车”),易造成道路遗洒、扬尘等情况的发生;三是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规范。运输车辆的类型有重型自卸货车、中型自卸货车、轻型自卸货车、低速自卸货车、变型拖拉机、运输型拖拉机等。除重型自卸货车配有盖板外,其余的都没有密封措施,容易造成路面遗洒。在桐乡市的运输车辆中重型自卸货车所占的比例仅为20%,大部份车辆陈旧,挂外地牌照,且大部份车辆都仅挂靠在运输公司,流动性、随意性大,不便于相关部门管理。

  3.跨区域建筑垃圾处置难

  近年来,因桐乡市周边地区地铁及其他工程的陆续开工建设,产生了大量工程沙土,桐乡市大麻、洲泉、崇福、石门、河山等镇陆续涌入大量的工程车倾倒沙土,甚至从初的直接偷倒发展到从农户手中承包土地进行倾倒,严重污染环境,毁坏耕地,破坏国家土地。以该市某镇为例,2014年以来,共教育和制止建筑垃圾乱倾倒行为21起,其中跨区域倾倒行为8起,占38%。由于此类现象所处的法律体系不健全、监管体制不明确、跨区域沟通协调机制缺位等原因,导致跨区域倾倒建筑垃圾行为的处置困难、久罚不治。

  4.建筑垃圾处置方式落后

  目前桐乡市对建筑垃圾的处置方式简单,仅仅对渣土、砂石、陶瓷等进行简单分类,主要以填埋为主,部分废料、废土用于工程填埋和企业制砖,处置能力和水平比较滞后,用于循环利用的不到总量的10%,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率不高,加速了消纳场的饱和,占用了大量土地,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四、关于建筑垃圾处置的几点思考

  1.加强源头管理和动态管理相结合

  严格审批,加强建筑垃圾清运公司及车辆的监管,适当提高准入门槛,执法部门督促运输公司对运输车辆进行严格规范管理。执法管理部门加强日常巡查管理,从开工前条件审查入手,做到文明施工、出场车辆不带泥、不造成对干道的扬尘污染,抓好“净车”出场源头管控和“两点一线”过程监管。同时加强相关部门联合执法,对无运输、超载抛洒、违法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

  2.完善跨区域协调机制

  完善跨区域处置建筑垃圾的相关法规,理清跨区域处置建筑垃圾申请的审批主体,探索研究在一个地点申请受理多个县市级主体审批方案。建立跨区域部门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建筑垃圾执法信息互通共享机制,各执法部门和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及时通报相关行政许可、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等情况。

  3.实施建筑垃圾综合循环利用

  建筑垃圾中的许多废弃物经分拣剔除、集中粉碎后可以作为再生资源重新利用。国外大多数国家将建筑垃圾看做重要的再生资源,实现了建筑垃圾的高回收率和循环利用。因此可以借鉴国内外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对黄土、工程渣土、塑料和拆迁垃圾材料等进行科学分类、分区堆放,引进再生技术,为制砖厂等企业提供原料,切实提高利用率,实现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目标。政府应加快鼓励,对于再生建筑材料的企业应给予奖励或资金补助,积探索建筑垃圾处理新模式。

  关键词:扬尘 成因 防治 对策

  中图分类号:X734 文献标识码: A

  当前,大气污染、雾霾、沙尘暴频繁出现,让我们重新思考环境治理的问题。其中,控制道路扬尘污染就是一项重要内容,它对提高环境空气质量和减少身体疾病大有好处,并已成为扬尘污染控制的重点之一。笔者以丰润区公路现状为例,对公路扬尘的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并提出了一些相应的防治对策。

  1、交通道路扬尘产生的原因

  道路扬尘,是指公路上的积尘在一定的动力条件(风力、机动车碾压或人群活动)的作用下,一次或多次扬起并混合,进入到空气中形成一定粒径分布的颗粒物。路面扬尘受路面质量、积尘数量、车流量、行驶速度、车辆类型以及地面风速等多种因素影响。下面以丰润区为例,对公路扬尘产生的原因加以分析。

  1.1公路两侧缺乏统一规划,的马路经济现象是公路扬尘的主要根源。由于公路两侧没有统一规划,部分群众无视公路法规,没有红线退位意识,在公路红线控制区内随意建房、办厂,甚至私填边沟设置道口,从事维修、洗车、配货、储运等经营活动,而且门前场地及平交道口基本都未硬化,多为土路面,积尘严重,是雨雪季节,运输车辆出入这些经营场所经常向公路上携带泥土,这是造成公路扬尘的重要原因之一。据统计,丰润区境内国省干线及县级公路沿线有厂企450余家,街道化里程约102公里,占总里程的近一半。仅国道102线、112线重合段还乡河桥北至押库山段3.7公里的范围内,就有违章建筑180余处、私开平交道口151处、私搭乱建91处。

  1.2车流量大,重载车辆多,车辆苫盖不严,尾气排放剧增。机动车行驶过程中的道路扬尘也是空气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丰润区地处京津唐腹地,交通便利,境内及过境运输车流巨大。截至2014年12月底,全区货运车辆总数为24875辆,其中83%为8吨以上重载车辆。2013年交通量调查显示,102国道平均日交通量达到54929辆次,其中货运车比列约为80%,且多以砂石料等散装货物为主。机动车行驶造成自身磨损、消耗及尾气排放,重型车辆在运输过程别是一些拉运石粉、煤灰、石碴的车辆,由于封闭不严,造成粉尘、废料等飘洒都带来了公路扬尘。是雨季,车轮从建筑工地、矿场、未硬化道路等携带的泥土和物料等也进一步加剧了扬尘。

  1.3道路破损严重,修复不及时。因建设养护资金短缺、日常投入不足,致使部分路段是地方公路破损严重,出现大面积坑槽、裂缝、车辙等病害。破损路面由于反复碾压和季风形成了比较严重的公路扬尘。以丰润区为例,公路通车总里程为1786公里,平均好路率只有77%。以县道丰董线为例,全长27.5公里,目前约70%的路面严重破损,有近三分之一的路段已不能顺利通行,致使积土多,公路扬尘严重。

  1.4养护资金短缺,养护保洁方式较为落后。近几年交通量增长,对公路造成的损坏率也随之增高,而养护资金投入并未随之加大,由于资金的短缺,许多公路病害不能得到及时整修,养护作业机械化更实现,大部分公路保洁还是以人工清扫为主,而且公路垃圾收运系统不完善,没有专门的公路垃圾处理站,有时还会出现垃圾搬家现象,这些都是造成公路扬尘的主要因素。虽然,近几年,养护部门加大了对养护机械设备的资金投入,购置了一些清扫、洒水机械设备,但对于目前的养护任务来说还远远不够。

  1.5公路沿线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意识不强。一些工地未按照标准设置围挡,渣土运输车辆出入工地没有清洗设施带泥上路,工程施工过程中没有或不及时洒水降尘,土不能及时覆盖或清理,绿化后不能及时清理剩余土,堆场不覆盖,露天装运等,也成为道路扬尘的一个源头。

  2、公路扬尘防治的对策

  道路扬尘治理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及各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联合治理,协同作战,才能有效改善道路扬尘污染,提高空气质量。

  2.1统一规划公路两侧建筑,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整治。《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集贸市场应当避开公路。确需沿公路建设的,应当在公路的一侧进行。《河北省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批公路两侧的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时,应当征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政府部门应协调国土、规划、城建等相关部门,在审批公路沿线项目建设时,严格落实《公路法》、《路政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对公路沿线的建设交通的前置审批权,严格控制红线退位,公路街道化、集市化。积组织开展联合行动,对公路两侧现有的违法建筑、私搭乱建进行彻底整治,恢复公路边沟,交通绿化用地,科学规划设置平交道口,减少不必要的道口,并对保留的平交道口进行硬化,以达到固土除尘的目的。

  2.2严格运输车辆管理,减少物料撒漏。运输车辆撒漏是产生路面积尘的一个重要原因。在交通部门联合治超的高压态势下,白天一般出现遗漏现象较少,但部分车辆都是在管理单位下班后进行违规运输,以致在路面上形成大量尘土。在保持超限超载车辆查处力度的同时,加大公路扬洒治理力度,加强源头治理,要求专门从事渣土、石料、煤炭、垃圾运输的单位或个人,依法取得准运手续,并按照交警、城管和环卫等部门批准的线路、时间、地点,进行运输和倾倒。同时,鼓励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清运渣土、石粉、煤灰,以扬洒,减少公路扬尘。

  2.3大力开展道路绿化,打造绿廊道。绿化是改善空气质量、治理道路扬尘的有效途径。交通部门、政府部门应统一制定绿化工作方案,加大资金投入,在抓好干线公路绿化建设的同时,应逐年有计划对地方公路进行绿化,可采取草、灌木、乔木相结合的立体绿化模式,或者实施硬化措施,或者绿化和硬化相结合,增加绿化覆盖率,消除路肩边坡地面,真正把道路建成环境优美、花草争奇的绿长廊。

  2.4加大机械化投入,强化道路保洁、冲洗抑尘。改变传统落后的保洁作业方式,购置的机械化清扫设备,变人工清扫为机械化保洁,在易污染路段增加养护人员进行辅助保洁,提升公路保洁质量。同时根据不同路线制定不同的保洁、冲洗方案,对洒水车、清扫车、养护工人进行合理分配,针对风大易扬尘、垃圾乱飞的情况,增加冲洗洒水、清扫频次,延长作业时间,二次扬尘。

  2.5严格监管施工工地,尘土入路。道路两侧的各类施工工地也是路面积尘的主要来源。因此,要加强对道路两侧各类施工工地的监管,有效控制路面积尘。道路两侧工地应设置高标准围挡;工地内道路、操作场地应进行硬化处理;泥土、易尘物料应采取覆盖或洒水措施;运送渣土、材料的车辆出工地时,应将车轮冲洗干净,车辆将泥土带入附近道路。拆迁施工和拆除违章建筑时,有条件的地方应实施洒水降尘,扬尘随风污染附近道路。

  2.6加快道路建设改造步伐,提升道路通畅水平。交通道路要减少扬尘,道路的完好率、平整度是位的。应加大对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高质量完善交通路网规划,改造修复破损的地方公路,及时有效处理公路病害,减少因路面破损、车辆颠簸等造成的扬尘。

  。

  一、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

  认真贯彻落实王通林书记在全县大会暨作风建设年动员会议的讲话精神和县政府颁发的《关于在全县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成立了**县规划建设作风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县建设系统“作风建设年”活动的实施意见》,领导班子在作风建设上向社会作出了六项,制定了为民服务十件大事,开展了“纠歪风,树新风”大讨论,踊跃为农村低收入农户捐款,在边查边改阶段,发出征询意见表400多份,向社会各界征询意见,作风建设年活动不断深入。党员的作风建设紧密地和廉洁自律工作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等结合,与建设系统的各项工作结合起来,有力的促进了建设系统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城乡规划进一步深化

  1、积开展各种规划编制。编制完成了海口组团城镇总体规划、仁庄镇城镇总体规划、油竹新区控制性调整规划、县城近期建设规划、东山区块详细规划、旧城改造修编规划;委托编制了县域总体规划、戈岙湾经济适用房详细规划、水南村头区块详细规划、阜山乡集镇总体规划、石溪乡集镇总体规划、阜山历史文化村镇保护规划。完成了太鹤大桥1:500地形图修测、刘基广场1:500竣工地形图的测量。

  2、加强了规划审批管理。规划审批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上半年县政府了《**县私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县旧村改造管理暂行办法》,我和国土资源共同了《非法占用土地及违反建筑行为查处暂行规定》,规章制度的有效地规范了管理。半年来,县城共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19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70件,建设用地面积21.2万平方米,办理建设工程规划138件,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村镇共收件898件,共核发建设用地规划174本,建设用地面积4.6万平方米,共核发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333本,建设用地面积18.8万平方米,共核发建设工程规划158本,建筑面积18.2万平方米,共核发村镇规划建设243本,建筑面积8.6万平方米。“一书一”和“一书两”的发放率进一步提高。

  3、为企业入园建设提供服务。今年上半年,油竹、温溪、海口、船寮、高湖、腊口等乡镇工业企业引资势头良好,为使工业企业早日入园开工建设,编制了各个工业小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时为企业办理选址手续,共审批工业企业项目选址32个,共计用地面积36公顷。

  4、深化实施“阳光规划”。深入实施阳光规划各项内容,进一步完善城乡规划方案事前公示、城乡规划方案调整公示、城乡规划方案事后公布制度,建设项目批前公示、批后公布制度,实行城乡规划听制度,建立了城乡规划信息咨询及查询制度,以热线电话12319为服务载体,充分吸收人民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改进了城乡规划工作。

  三、城市建设有序推进

  上半年,我继续加快组团城市之间的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1.2亿元,上半年完成基础设施投资4760万元,较好地完成了年初建设计划。

  1、城市道路广场建设:完成了东山道路的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报告、49省道过境桥与临江路互通工程的立项、江南一号区块市政配套设施工程的方案、泥湾区块市政配套设施工程的初步设计;开工建设了泥湾区块市政配套一期工程;完成了刘基广场建设工程。

  2、城市给供水管道建设:完成了新建岭景山道路排水工程的立项及初步设计、塔山大桥至温溪沙埠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开工建设了温溪至温溪供电所自来水管网建设工程;完成了太鹤公园高位水池建设工程。

  3、重点项目建设工程。投资2500万建设水厂二期扩建工程,现已完成工程总投资的85%;投资5400多万,建设中部组团城镇供水工程,日供水量3万吨,现完成工程总量的35%;污水处理厂项目主体工程、污水收集系统已完成65%,管网安装全面展开,9月份全面投入通水。

  4、环境卫生建设:完成了油竹垃圾中转站设计方案的施工图;完成季庄无害化垃圾处理场二期扩建工程并已投入使用;

  5、城市亮化建设:完成了“三桥一带”亮丽工程的建设,对老城区老化线路及时维修。

  6、燃气网点管理:对全县100多个经营网点进行整顿和规范,督促5个燃气企业完成了气瓶库的建设,基本撤除了城区范围的销售网点。

  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

  坚持培育与规范并举,既认真落实房地产市场调控,又积扶持开发企业发展,房地产业管理进一步加强。上半年房产开发完成投资4.63亿元,施工面积68.69万m2,总预售面积15.03万m2。

  一是抓好经济适用房建设。为切实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加快了水南农贸市场经济适用房建设,完成了经济适用房分配资格审查工作;认真做好戈岙湾1000套经济适用房前期准备工作,完成了规划设计方案,现正在出施工图阶段。二是认真实施城镇廉租房制度。去年了《**县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实施办法》以后,今年扩大了受益范围,以发放住房租赁形式对特困户实行补助。同时,又在建设经济适用房时,拿出一定比例的房子用于廉租住房,切实解决了一部分困难群众的居住问题。三是加强了发、房产交易管理。今年上半年共办理房地产交易1116件,计建筑面积14.4万平方米,交易金额52914万元。存量房地产交易方面,今年共办理房屋交易425件,计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交易金额21142万元。办理抵押登记2605件,抵押金额149529万元。办理商品房备案登记971份,计建筑面积12万平方米。

  五、建筑业监管力度不断加大

  上半年,全县在建工程102个,建筑施工面积达80万平方米(不包括私人建房),建筑业共总产值达6.33亿元。

  一是抓建筑工程生产,严把关。认真落实生产责任制,层层签订生产责任状,严格执行开工条件资料审查制度,共核发建设工程38件,建筑面积63万平方米,竣工备案项目44个;认共签订生产责任书48份,审查办理了开工条件工地48个;加大巡查力度,坚持日常巡查、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积开展每季度一次的质量生产大检查和“月”活动,发出责令整改通知100份,提出整改意见800余条。对生产经费投入不足,制度不健全,管理不到位等存在隐患的工地,视情节轻重,该罚则罚,不手软。积推行生产质量例会制度,及时传达文件精神,交流管理经验,表扬企业,通报管理差的企业,提高了质量意识和管理水平。

  二是加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严把质量关。一是落实质量监督计划,在建设工程开工前均进行监督交底,使监督工作有的放矢,共制定监督计划117份;二是以抽查预防为主,科学的测试手段为辅,对工程地基基础主体结构的质量进行重点监督,发出质量隐患整改通知书106份,预防质量事故20起,有效地确保了工程质量;三是试验室材料检测工作逐步规范化、标准化,不断提高了服务水平。

  三是逐步规范建筑有形市场,提高工程公开招投标率。2007年上半年,我县的房屋建设和市政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状态下继续推进。上半年进场完成交易的建设工程25个。其中国有资金投资的项目20个,标底总造价16854万元,中标价13607万元,节约国有资金3247万元,节约率19.3%,公开招标率100%;邀请招标项目5个,标底造价17555万元。中标价15926万元,节约率9.3%。工程标底总造价34409万元,中标价29533万元,通过招投标节约资金4876万元,节约率14.2%,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查处违法招投标法案件9起,2起列入丽水市不良行为公示名单,7起案件列入县不良行为或予以行政处罚。

  六、城市管理不断完善

  全力投入创建省级文明县城的各项工作,努力清除“脏、乱、差”现象,不断改善市民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1、规划管理。加大了规划宣传力度,提高了群众的规划意识,改善了规划执法环境,加强了执法力度。共查处违法案件78件,下达停建通知书78份,拆除违法建筑47处,拆除面积1126平方米,立案8起;村镇共查处违法建设150次,依法拆除25处,有力地维护了规划的严肃性。

  2、市容市貌管理。按照城市街容标准和创建国家卫生县城的要求,加强了亮丽工程和路灯的检查与管理,亮灯率在98%以上;加大了市容市貌管理力度,规范了夜间摊点的占道经营行为,取缔违章占道500多次,处罚130多次;加大了市容市貌的综合整治力度,进一步对建筑工地和房屋装修规范管理,按照“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要求施工和装修人员及时清运残渣废土,做到场清料净。对县城户外广告进行全面清查,拆除破旧户外广告6处,办理审批126件,巩固了市容市貌的洁净容颜。

  3、环境卫生管理。认真做好制定的《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的宣传工作;加强环卫管理,延长环卫保洁时间,添加设备加强渣土处置能力,加大季庄垃圾填埋场的整治力度,开展了春季灭蚊蝇、消病源的喷洒工作,加强建筑垃圾的管理,环境卫生有了很大改善。

  七、移民工作稳步推进

  认真做好移民建房结算工作,配合滩坑电站建设指挥部对第二水平年的移民房及其基础设施工程进行免费技术服务,直接到移民房和基础设施工地进行技术服务以及解决质量纠纷问题达90多人次,以质量组和技术服务组的名义出具质量问题处理建议方案18份,有力地保障移民建房的质量和。

  八、队伍建设步入正轨

  一、科学灭鼠,务求实效

  为灭鼠效果,要结合创卫活动的深入开展,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部位的除害力度。实行科学防制,全乡做到“五个统一”,即统一指挥、统一时间、统一投、统一方法、统一行动;“五个不漏”,即不漏部门、不漏单位、不漏地段、不漏住户、不漏房间。要经常进行环境清洁,扫除鼠粪,维修鼠咬痕迹,查找和封堵鼠洞、鼠道。在鼠类活动场所连续饱和投放鼠5-7天,室外每30米一堆,室内每15平方米投放2堆,每堆15-20克,投率、到位率达95%以上,确保物灭鼠效果。陈圩居委会、前营居委会、乡区、各单位、物业小区要在房屋四周的外墙角及围墙墙角设置长期固定的鼠毒饵站,毒饵站每30-40米设置一个,每个毒饵站一次投放30克鼠。

  二、职责分工

  灭鼠活动坚持“属地管理”、“以块为主、条块结合”的原则。

  (一)各村负责所属社区、村(居)范围内居民户和公共环境的灭鼠工作;

  (二)各部门要负责本部门管理范围内各单位的灭鼠工作;

  (三)乡居民小区的灭鼠工作由当地居民委员会、产权单位负责,有物业管理的由城管负责;

  (四)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场的灭鼠工作由城管负责;

  (五)乡区中学小学校、幼儿园的灭鼠工作由文教办负责;

  (六)医疗卫生单位灭鼠工作由卫生院负责;

  (七)公共绿地、道路附属绿地、渠道、拆迁和建筑工地、车站等公共环境和场所分别由城管、水务站、道路管理所等部门负责;

  (八)宾馆(旅社)、酒店、饮食行业、食品加工及经营单位等的灭鼠工作分别由卫生院、安检所负责;

  (九)农贸市场灭鼠工作由城管所负责;

  (十)公共娱乐场所(含网吧)的灭鼠工作由文广站负责;

  (十一)其它场所按隶属关系由产权单位或管理部门负责,责任不明确或有争议的区域,其灭鼠工作的责任单位由乡创卫办确定;

  (十二)乡卫生院要做好灭鼠工作的技术培训、业务指导和灭前、灭后的密度监测工作,并将结果及时报送乡创卫办。

  三、保障措施

  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情况,制订春季灭鼠工作方案,分级落实灭鼠工作专(兼)职人员,确保灭鼠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对重点单位和场所的检查督促,灭鼠成效。

  乡区各单位鼠经费、物业小区的毒饵站设置及鼠经费由乡财政承担;各村委会、乡属各单位、驻魏各企业单位、园区灭鼠经费自行筹措,所需鼠数量按辖区内居民每户2包加上单位、工厂、企业灭鼠用量进行落实。

  本次春季灭鼠以物消杀为主,灭鼠物要使用国家规定的、无二次中毒的慢性抗凝血杀鼠剂,各单位和个人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氟乙酰胺、毒鼠强、“三步倒”等急性剧毒违禁鼠。在灭鼠过程中,要高度重视鼠管理工作,落实防范措施,对死鼠作焚烧或深埋处理,避免发生人畜中毒事件。

  四、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3月25日-4月5日)。

  (二)投阶段(4月6日-4月15日)。

  投放鼠要做到“定人、定点、定时”投放,灭鼠物要保留5天以上,吃多少补多少,吃完加倍投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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