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政道路隔离花箱定做
根据《中共办公厅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印发的通知》、《中共办公室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共办公室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省、市、县文件精神,为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有效破解农村卫生保洁、垃圾分类处理难题,减少农村垃圾进城处置量,加快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按照“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的重要指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因地制宜,合理布。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本方案的计划安排,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制定符合各村实际、切实可行的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实施计划。因地制宜的确定生活垃圾处理终端设施的布点、规模、处置区域,科学选择适用的处置模式,合理配备保洁员(分拣员),整体推进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工作。
(二)突出重点,梯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可采取一村一建或多村合建等方式,达到“建成一点、辐射一片”的目的;在安排上,应以特村、中心村、美丽乡村示范村、历史文化村落等为切入口,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等,使日常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减量明显,社会效益明显。
(三)完善制度、确保。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及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管理机制,全面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四分四定”制度,即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和定点投放、定时收集、定车运输、定位处理,并将其纳入村规民约。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和引导,逐步形成生活垃圾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意识,从源头上把好分类关。
(四)技术,运行。以“适用、、”为方向,积探索建立垃圾分类APP远程管理系统和管理体系,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技术,引进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分拣处置方法和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加强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运营监管,严格控制分类收集、分类处置过程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二、目标任务
在2017年的基础上,新建垃圾分类处理村28个,使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覆盖率提高15%以上;同时,建成3个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乡镇和21个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具体名单见附表)。
三、实施办法
牢牢把握“源头一分钟、中间一把尺、一公里”三个环节,落实垃圾分类处理部门统筹、乡级组织、村级实施三级责任,抓好健全体系、完善设施、宣传培训三个重心,切实开展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一)分类办法
现阶段将生活垃圾按照可腐烂(堆肥)和不可腐烂(堆肥)进行分类。有条件的村可以对不可腐烂(堆肥)垃圾进行细分,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
1.可腐烂(堆肥)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脏、零食碎末等生活垃圾,以及作物秸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和饲养动物粪便等生产垃圾。采用生物发酵制肥资源化处置设施或太阳能垃圾减量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2.不可腐烂(堆肥)垃圾。包括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
(1)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废纸:主要包括报纸、图书、包装纸等,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等。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可回收垃圾经垃圾超市回收后由废旧物品公司或专收废旧物品人员联系,一般由村卫生保洁员(分拣员)负责。
(2)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物质和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家电、过期品、过期化妆品等。根据有害垃圾处理的规定,对环境危害较大的有害垃圾在集中收集后,交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理,其他一般的有害垃圾采用填埋处理。经处理后,不应对地表水、地下水、空气产生二次污染。
(3)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妇女卫生用品、破旧陶瓷品、烟头、渣土等回收利用的废弃物。运至垃圾填埋场或转运到热电厂焚烧处理。
(二)收集、分拣办法
村级配套分类垃圾桶由各乡镇(街道)组织进行统一采购,分类垃圾桶需标注“可腐烂垃圾”、“不可腐烂垃圾”字样,按户发放一套(2只),并在村内放置公用分类垃圾桶。村民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到户用垃圾桶,并收集到公用垃圾桶内(鼓励示范村及有条件的试点村由保洁员上门回收,进行二次分拣,并对住户的分类情况进行评价),由清运员进行必要的二次分拣。
(三)处置办法
1.不可腐烂垃圾处置办法。按照“户集村收、企业清运、乡镇监管、县级处理”的处理模式,运送至垃圾填埋场或热电厂焚烧处理。
2.可腐烂垃圾处置办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试点村按照省有关文件要求的处理技术实施,其它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村可选择以下方式进行处理。
(1)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置技术。经设备发酵、堆肥处置,实现可堆肥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
(2)太阳能堆肥处置技术。充分利用太阳能与垃圾渗滤液回喷技术,促进堆肥加快反应与生成。
(3)有措施的还山还田。部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居住人口少,可采用建设可腐烂垃圾发酵池的方式,将分类后的可腐烂垃圾进行发酵后还山还田。
(4)其它方式。鼓励因地制宜采用垃圾分类处理新技术、新方法。
四、工作步骤
县级层面主要围绕“一个垃圾分类县域规划、打造一批垃圾分类示范村、建设一批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探索一个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开展一系列垃圾分类宣传培训、培养一批垃圾分类能手、发掘一批肯干敢干的乡村”七个一展开,乡、村级层面应与县级同步调、共节拍,因地制宜抓好项目实施。
(一)项目前期阶段(2月~4月)
县级层面:
1.完成县域农村垃圾相关基础数据普查;
2.开展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县域规划编制;
3.2018年度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实施方案;
4.完成资金申报等工作。
乡、村级层面:
1.完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示范村选择和申报;
2.完成垃圾处理站选址、处理、审批、项目设计和招标等前期工作。
(二)项目实施阶段(5月~8月)
县级层面:
1.相关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管理制度;
2.完成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县域规划编制;
3.开展垃圾分类处理项目指导、督查和协调工作;
4.组织一次县级垃圾分类处理项目现场会;
5.组织一系列垃圾分类进校园、垃圾分类知识宣讲活动。
乡、村级层面:
1.组织项目实施,做好项目管理和督查;
2.开展并完成垃圾分类示范村创建工作,包括垃圾分类设施采购布置、日常管理制度建设等。
3.逐村制定垃圾分类实施办法,修订村规民约,落实乡镇联系村、村两委联系党员、党员联系农户的三级责任制度、考核评比办法、奖罚办法,公示上墙。
(三)项目验收阶段(9月~10月)
县级层面: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做好工作总结。
乡、村级层面:完成项目建设、档案资料归档;完成项目初验,落实项目整改。
(四)管理阶段(11月以后)
县级层面:落实运维管理资金,并结合洁净乡村相关工作,做好日常检查和考核。
乡、村级层面:建立健全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管理机制,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正常开展和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设备、设施正常运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组建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负责全县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工作;各乡镇(街道)、政府要成立领导小组,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实施的分工负责机制;并逐级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列入年度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明确工作职责。组建由农办、宣传、、建设、妇联、教育、卫生等部门组成的工作指导小组,配合做好分类发动、试点选定、方案制定、项目设计、设备采购、工程监管、资金管理、竣工验收、运行管护等相关工作。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是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实施主体,会同村两委和村民代表成立项目建设工作小组、监督小组,负责做好现场施工的统筹协调、群众发动、处理、现场监督、项目公示等工作。
(三)强化资金保障。按照“政府主导、多元投入”的原则,拓宽筹资渠道,积探索市场化、社会化筹资的新路子,扩大资金来源;引导和鼓励社会、个人捐资、出资,加快农村垃圾分类治理体系建设。充分调动村集体和农民的积性,通过发动农户投工投劳、适当收缴农户保洁费等,实现共建共享。同时,把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运行维护经费纳入村庄保洁资金保障范围,确保设施运行。
(四)规范制度建设。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实施村要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约束机制和制度,确保设施常态规范运行:建立源头追溯制度,严格定时定点投放,对垃圾桶进行编号,网格化管理制度并上墙;建立村民自治制度,把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等要求纳入村规民约并上墙;建立计分奖惩制度,定时检查村民类收集及定时定点投放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量化计分并适当奖惩,月考核评比及奖惩情况上墙公示;建立党员联系户制度,将党员联系户名单、考核情况上墙。2018年,拟对创成省级垃圾分类示范乡镇的奖励40-50万元,创成省级垃圾分类示范村和县级垃圾分类示范村的奖励5-15万元。
(五)加大宣传力度。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工作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明显的民心工程,各地要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宣传媒体和进村入户等宣传活动,积发动各级党员、妇女儿童、企事业单位人员等群体,大力宣传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措施、垃圾处理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倡导低碳节约的生产方式和绿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
湖南省发展和委员会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湖 南 省 财 政 厅
关于印发《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
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
湘发改价服〔2017〕474号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各直属机构:
经报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照执行。
省发展委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 财 政 厅
2017年6月5日
湖南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
条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垃圾处理收费方式试点工作指导意见》(发改价〔2009〕1729号)等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全省城镇行政区域内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镇居民和暂住人口等。收集、运输、处理生活垃圾及其收费行为应当遵守本办法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城镇,是指全省设市城市、县城及建制镇。各风景名胜区、独立工矿区、城镇化程度较高的农村(集镇)等,可经所在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参照本办法开征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四条 城镇生活垃圾是指城镇人口在日常生活中产生或为城镇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产生的固体废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为城镇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包括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不包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
第五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是指将零散的生活垃圾(即城镇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包括物业小区内垃圾站以及环卫主管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斗的垃圾)收集并运输到指定的垃圾集中地,实行无害化集中处理过程所需的费用(不包括清扫保洁费用)。其成本主要包括运输工具费、材料费、动力费、维修费、设施设备折旧费、人工工资及福利费、代收手续费等。
第六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坚持谁污染谁付费的原则。在本省城镇范围内,产生生活垃圾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营者、城市居民和城市暂住人口以及各类营运交通工具,均应按规定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未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单位和个人,由城镇环卫主管部门按国家《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规定予以处罚。
对城市特困对象、低保对象应减免或优惠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七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实行政府定价。具体收费标准由所在市、县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环卫主管部门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抄报上一级价格主管部门、环卫主管部门。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由县级以上环卫主管部门组织征收并负责相关工作。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全额缴入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垃圾的收集、运输和处理(不得用于环卫管理和清扫保洁),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第八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应按照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保本微利的原则制定。
制定和调整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标准应实行价格听。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应按国家规定纳入价格成本监审。
第九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不足补偿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和处理成本的部分,应由当地政府适当补助生活垃圾处理单位和企业。
第十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原则上按产生的生活垃圾量计收。实际操作中可按照方便缴费的原则,对不同的收费对象采取不同的计费办法。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和环卫主管部门可根据当地实际,对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工程渣土以及已推行垃圾清洁直运模式的城镇另行制定收费管理实施细则。
第十一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方式由城镇人民政府结合当地实际确定。对城镇居民(含暂住人口)、机关、事业单位的垃圾处理费与城镇供水价格合并计收;对生产经营单位、商业网点可以按营业收入或营业面积计收;营运交通工具(包括机动车、列车、飞机等)可以按核定的载重吨位或座位计收。
为提高收缴率,降低征收成本,环卫主管部门可以委托供水企业、交通运输、地税、财政等相关部门在相应领域代扣代缴。代收单位可从收取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中提取1%—3%的手续费,手续费具体标准,根据代征工作量等相关因素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并报当地政府确定。
环卫主管部门应向其委托的代征单位颁发代征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委托书,明确委托的职责、收费范围和收费标准。各受委托单位应严格履行代征职责,在其办公场所醒目位置公布代征垃圾处理费的文件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并出具合法的收费票据(或单列代征项目、金额),不得扩大范围和提高标准收费,也不得随意减免收费。
第十二条 城镇规划区内各单位产生的垃圾,有清运能力的,可按环卫主管部门的规定自行清运,凡清运至中转站的,应免收收集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清运至垃圾处理场的,应免收收集和和运输(中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无清运能力的单位,将垃圾倒入环卫部门的设施,委托环卫部门代为清运的,应全额交纳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对垃圾按规定实行分类回收、收集的,可减收一定比例的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
第十三条 城镇居民小区清扫保洁费(含将垃圾归集到附近垃圾站的费用)不属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在业主大会成立前,清扫保洁费(或称卫生费)按当地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向委托清扫保洁的居民或单位收取;在业主大会成立后,清扫保洁费(或称卫生费)由被委托清扫保洁主体与居民或单位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按合同约定提供清扫保洁服务和收费。已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清扫保洁费(或称卫生费)在物业服务费中列支,物业服务费不包含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城镇规划建设的垃圾站(含物业小区内垃圾站以及环卫主管部门提供的临时垃圾斗)的垃圾转运至垃圾处理场的费用,由垃圾收集运输企业在垃圾处理费中列支,不得转嫁居民、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垃圾产生单位。
第十四条 环卫主管部门应尽快转变工作职能,真正成为市场规则的制定者、市场监管者及垃圾处理服务的采购者。同时要剥离清扫保洁职能,建立健全清扫保洁工作的市场化运作机制。
清扫保洁实行企业化经营和市场调节价。清扫保洁单位负责城镇街道、公共场地以及开展与委托的未实施物业服务的居民小区(街道社区)、临街门店、商业网点等其他经营单位的清扫保洁服务。
第十五条 环卫主管部门应加强对清扫保洁和垃圾转运处理的监督管理,并会同主管部门建立对垃圾处理设施及其周围环境质量的监督检查制度,对处理标准和服务质量不达标的单位,责令其限期整改并依法予以惩处;对存在污染隐患的垃圾处理场(厂),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暂停其经营权。
第十六条 城镇人民政府应按照城镇的总体规划,合理规划城市垃圾处理设施。要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改善投融资环境,拓宽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市场准入制度,积探索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经营方式,鼓励社会资金投入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垃圾处理运行机制。
第十七条 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应实行企业化经营和管理,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择优选择有能力的企业承担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应与城镇生活垃圾处理企业签订垃圾处理合同,明确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各环节的责任、义务和支付处理费用标准等,切实降低处理成本,垃圾处理符合要求。在提供合同规定的服务后方可出具生活垃圾处理费拨付意见书,相关部门根据意见书按有关规定审核后及时足额向垃圾处理企业拨付费用。
第十八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环卫主管部门建立垃圾处理及收费相关信息统计和公告制度,按规定时间向省价格、财政、环卫主管部门报告相关信息,及时将垃圾处理费收支等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告,提高城镇垃圾处理费的征收和使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九条 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财政、审计等主管部门加强对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重复收费、违规减免收费以及截留、挤占、挪用等行为,依法予以查处。
第二十条 本办法实施后,以往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1、回收利用:把可回收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开放置,回收垃圾主要包括金属,纸张,和塑料制品等。可回收的塑料制品被送往工厂,用它们作原料,生产装牛奶,果汁,洗涤剂,汽车机油等的塑料瓶,而纸制品则被用来制成纸箱。
2、卫生填埋法:卫生填埋法是国内外应用广泛的垃圾处理方法,此方法处理量大,方便易行,但填埋场占用大量的土地资源,不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落后,大多采用简易填埋法,其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对地下水和地表水造成严重的二次污染。
3、垃圾焚烧:焚烧法是将垃圾中的可燃成分在高温条件下经过燃烧反应,可燃成分充分氧化,成为无害稳定的灰渣。焚烧法一般可使垃圾大幅度减容,大大减少了占地并能回收热能用于生活取暖和发电。
4、堆肥:堆肥是使垃圾中的有机质在微生物的作用下进行生物化学反应,形成腐殖质,可作肥料或土壤改良剂。
为什么要进行垃圾分类?
垃圾分类是对垃圾收集处置传统方式的,是对垃圾进行有效处置的一种科学管理方法。人们面对日益增长的垃圾产量和环境状况恶化的面,如何通过垃圾分类管理,大限度地实现垃圾资源利用,减少垃圾处置量,改善生存环境质量,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关注的迫切问题之一。
生活垃圾可以分为哪几类?
垃圾分类“四步骤”
步:是不是有毒有害
第二步:是不是可回收物
第三步:是不是易腐烂发酵发臭
第四步:剩下的都是其他垃圾
步
有害垃圾:会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分类投放后将交由的处置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理。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有害垃圾并不多,记住口诀:“汞灯(汞、灯、)池漆(池、漆)”。
汞:即含汞(水银)的温度计、血压计等等;
灯:即灯管,比如荧光灯管;
:即品及其内包装;
池:即电池,除了碱性电池、锂电池等以外,多数电池一般都是有害垃圾,会含有或产生铅、汞、镉等有毒有害重金属元素和物质;
漆:即油漆等易挥发的有害溶剂,比如油漆桶、指甲油;
第二步
可回收物:是适宜回收、可循环利用的生活废弃物,可回收物的种类虽然不少,但也有方便记忆的口诀:“纸塑玻金衣”。
纸:即废纸,且一般有一定的硬度,比如打印纸、信封,而纸巾、湿纸巾、纸质餐饮具,无论使用过与否,都没有回收价值;
塑:即干净的塑料制品,比如清洗过的饮料瓶、泡沫塑料等,而用餐后带有油污残渣的一次性塑料餐具或污染的塑料袋,没有回收价值;
玻:即“纯粹”的玻璃制品,而玻璃和涂层组成的镜子,是复合型产品,不属于可回收物;
金:即金属制品;
衣:即废织物,但不包括毛巾、内衣、丝袜等,由于用途等原因,它们没有回收价值。
第三步
厨余垃圾:是指以有机质为主要成分,具有易腐烂发酵发臭等特点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后,将交由的处置单位“堆肥”、发电、提取生产可用物质或无害化处理,大多数食物都是厨余垃圾。只要记住以下这些不是厨余垃圾就能准确分类:竹制品、大骨头、硬贝壳、椰子壳、榴莲壳、核桃壳、甘蔗皮、玉米衣、粽叶、硬果核等。
第四步
其他垃圾:指除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废弃物,大多数家用卫生品以及复合型的。由多种材质、部件组成却拆解的产品,比如打火机、笔、伞等。
如何减少垃圾产生?
垃圾分类本身不能减少垃圾,更不能消灭垃圾,要从根本上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还积行动起来,减少垃圾产生。要做到:
实行垃圾分类,关系我们生活环境和身心健康,关系减排和资源再利用,加强垃圾分类的健康宣传与教育,向公众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及法律法规,引导公众养成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公众环境与健康素养,做好垃圾分类需要我们每一个公民的参与和配合。
特殊气候条件下的投放亭适应性设计
北方严寒地区采用双层中空保温结构,配备电加热排水管防止冻结,适用温度下限延伸至-30℃。沿海台风多发地带要求抗风等级≥10级,地基深度超过1.2米。多雨地区设计60°倾斜顶棚,雨水排放速度达5L/(s·m)。沙漠地区使用防沙滤网装置,进风面积占比≤15%。深圳等高温高湿城市试点采用纳米二氧化钛自清洁涂层,表面温度可比常规材料低8-12℃,微生物滋生率降低70%。